省司法厅出台措施服务江西建设
建设赣江新区国际仲裁中心、2018年完成所有乡镇法律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放宽经济困难当事人法律援助标准……11月23日,省司法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中共江西省司法厅党组关于服务富裕美丽幸福江西建设的意见》。
意见共20条,分服务富裕江西建设、服务美丽江西建设、服务幸福江西建设和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四个方面。
服务富裕江西建设方面,引导金融主体运用法律手段防范金融风险,强化金融机构的贷前审查、贷后管理,破解金融主体出具电子交易证据难题;加大建设旅游强省、文化强省的法律服务力度,积极拓展旅游类、文化类企业并购法律服务;设立赣江新区法律服务中心,打造横跨南昌九江两市相关区域的法律服务综合体,建设赣江新区国际仲裁中心,组建赣江新区法律服务团。
服务美丽江西建设方面,为建立健全落后产能退出、传统产业提升、绿色产业引导机制,以及九江长江沿线开发治理、保护鄱阳湖“一湖清水”等方面提供法律服务;积极参与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计划,为建设“两型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各级法律顾问的作用,为深入开展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综合试验提供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建立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制,积极参与打击环保领域违法犯罪。
服务幸福江西建设方面,加快建设全省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推进法律服务精准扶贫,深入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推进远程法律服务,大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让人民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享受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适应贫困村、贫困户、贫困人口的法律服务需求,统筹安排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服务机构开展对口帮扶。
提供良好法治环境方面,将深入实施“七五”普法规划,着力打造一批“特色司法所”;深入开展“查隐患、堵漏洞、找差距、化矛盾、强打击”专项行动,确保不发生脱逃、重大狱所内案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疫情,以局部稳定支持全省大局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