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粮食局近日批复同意我省自7月28号起,启动2015年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截止日期为9月30号。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早籼稻最低收购价为国家规定的每百斤135元,以2015年生产的国标三等早籼稻为标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