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土资源网上交易规则将于2015年9月1日正式施行
2012年1月1日制定实施的《江西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和《江西省矿业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两个交易规则)经过三年多来的实践,一些不足之处逐渐显现出来,修改完善迫在眉睫。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工作,省国土资源交易中心结合网上交易工作实际,针对两个交易规则的不足之处,在广泛征求省国土资源网上交易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各市、县、区国土资源、财政等主管部门和部分竞买人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对两个交易规则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江西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和《江西省矿业权网上交易规则》,经省国土资源厅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和江西省国土资源网上交易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会签同意,于2015年7月12日正式印发,将于2015年9月1日正式施行。
修改后的两个交易规则,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更加符合改革方向。如删除了到江西省数字证书机构办理数字证书的条款。二是更加合法合规。将原交易规则规定的“矿业权网上交易结束后,先签订成交确认书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再签订合同”,根据国土资源部《矿业权交易规则(试行)>》规定,修改成“在矿业权交易结束后,应先签订成交确认书和合同,再进行公示”,使得网上交易工作流程更加依法合规。三是更加便捷操作。在两个交易规则中分别增加了使用外币交纳和退付竞买保证金的条款,以便竞买人更好地使用外币交纳竞买保证金和交易机构退付竞买保证金。四是更加切合实际。将原交易规则规定的“网上交易一结束,即公布成交结果”,修改为“网上拍卖和网上挂牌结束后,在网上交易系统和江西省国土资源交易网上公布竞价结果。待出让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再由出让人在网上交易系统中予以确认交易成功,网上交易系统和江西省国土资源交易网再公布成交结果”,这样有利于竞买人和社会大众更好地区别竞价结果和成交结果,避免产生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