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地税局“营改增”工作第一次协作交流推进会在南昌召开
3月10日,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联合召开“营改增”工作协作交流推进会,共同商议研究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营改增”工作联席协作、业务衔接等有关事宜。省国税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陈国英,省地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正逊出席了会议。
会议指出,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纳入“营改增”范畴,实现“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是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决策部署,是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的重大战略举措,省委、省政府也将“营改增”列入2016年全省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各级国税局、地税局务必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确保营改增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会议确定,省地税局要于3月11日之前,移交四大“营改增”行业纳税人名单给省国税局,通过国地税数据交换平台,向省国税局提供行业户管数据信息;于14日日前,以联合行文的方式就联合开展调查核实确认等有关事项下发公告。同时,省地税局还将全力配合省国税局做好四大营改增行业的分析测算工作,提供所需的必要数据;向省国税局提供四大营改增行业近年来的有关政策、管理制度办法及在用信息管理系统;配合帮助国税局熟悉强化四大营改增行业的管理,提供税控收款机推行应用有关情况;配合做好增值税发票系统转换等工作。
会议强调,各级国税局、地税局要充分认识改革的重要意义,按照总局总体要求,增强大局意识,加强协作互助,完善业务衔接,扎实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并由省国、地税局联合下文,就建立“营改增”联席工作机制、做好征管业务衔接、制定“营改增”应急处理预案作出统一部署。同时,省国、地税局两家要会同省财政厅,联合向省政府专报本次改革有关精神、工作开展及提请省政府支持有关事项;要共同研究制定发票管理衔接方案,共同处理好发票管理、申报缴税方式确认等事项的衔接与过渡;要针对二手房交易征收方式,研究采取共同进驻、委托代征等方式合作征收税款的具体操作办法;要按照国地税合作规范的有关要求,协同开展“营改增”改革宣传和提醒服务,进一步深化办税服务厅互设窗口、共享办税资源。
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营改增工作相关责任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和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