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委会修订工作规则

09.07.2015  14:24

近日,为进一步规范省安委会工作制度,明确省安委会及其办公室主要职责,省安委会修订完善《江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规则》并印发实施。

工作规则》共四章十四条。总则部分,重点就议事规则制定的主要依据、目的意义、工作范围、适用对象和工作原则作出规定;工作职责部分,重点是进一步明确了省安委会、省安委办和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工作制度部分,重点修订完善了工作例会、信息报告、公文签发、督查督办、安全生产点评、工作约谈、考核奖惩等7项制度;附则部分,明确了实施日期。

工作规则》修订实施,对进一步规范省安委会的议事活动,提高议事质量和效率,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推动我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将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