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启动农村垃圾专项治理考核验收

24.03.2016  10:27
  最近,省住建厅、省新农村建设办、省文明办、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农业厅、省商务厅、省爱委会、省妇联等10个部门联合发出通知,决定今年上半年启动对纳入生态文明示范点的16个县(市、区  )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考核验收。

  通知要求各设区市加强督导,大力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力争三分之一以上的县(市、区)完成专项治理任务、并在今年内依照规定的程序,完成考核验收工作。验收内容、标准和依据包括:一要有完备的设施设备、二要有成熟的治理技术、三要有稳定的保洁队伍、四要有完善的监管队伍、五要有长效的资金保障。

  我省已建立督查机制,重点督查农村环卫基础设施建设、保洁人员队伍建设、经费保障、农村环境卫生面貌、群众满意度等。省新农村建设办公室、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定期调度、督查、抽查、通报有关情况,对体制机制不健全、经费保障不到位、工作排位靠后和有重大问题的地方,进行约谈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