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属国有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座谈会召开
12月9日上午,省属国有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座谈会召开,并约谈省能源集团公司领导班子。省安委办主任、省安监局局长龙卿吉出席会议并讲话,江西煤监局局长赵苏启、省安监局副局长余刚提出了有关要求,江西煤监局副局长钱陈保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委、省政府领导对省能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听取了省能源集团党政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关于今年以来安全生产事故情况的原因分析和提出的整改措施;听取了萍乡矿务局关于青山煤矿“12·2”事故情况的分析。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省属国有煤矿共发生事故17起、死亡21人,超出全年控制指标12人,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充分暴露省属国有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存在诸多薄弱环节,特别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不严格等问题较为突出。
会议强调,一要加强领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省能源集团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安全生产“一把手”工程,摆正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稳定的关系,认真分析事故规律特征。二要认真组织,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要按照省安委会的通知要求,采取集团领导分片挂点形式,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确保岁末年初安全平稳。三要明确职责,狠抓防范重特大事故的措施落实。要突出重点地区和重点环节,严格煤矿瓦斯超限管理和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要严格措施,一级抓一级,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四要强化管理,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要重点抓好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安全质量标准化创建、班组安全管理等基础工作。五要严格监管,全力推进安全责任落实。要进一步强化煤矿属地监管责任落实,严格目标管理考核,狠抓安全责任“五落实五到位”。
会议要求,省能源集团公司要迅速落实此次会议精神,按照会议的部署安排,全力抓好岁末年初和今后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省属国家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省能源集团公司董事长徐开云、总经理李良仕、党委副书记胡运生、副总经理邹爱国出席会议,省国资委、省安监局、江西煤监局、省能源局有关处室负责同志,萍乡矿务局、新余矿业公司、乐平矿务局、丰城矿务局等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