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省属国有 煤矿瓦斯治理专项检查的通知
江 西 省 发 电
发电单位 江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签批盖章:龙卿吉
等级 特急·明电 赣安办明电〔2014〕85号 赣机发 号 |
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省属国有
煤矿瓦斯治理专项检查的通知
江西煤监局、省煤炭集团公司: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强省属国有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经研究,决定在9月份开展省属国有煤矿以瓦斯治理为重点的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通过开展以煤矿瓦斯治理为重点的专项检查,落实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推进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督促煤矿企业落实瓦斯防治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瓦斯治理法规、标准和措施,全面、深入、系统、彻底的排查煤矿瓦斯治理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瓦斯事故的发生,促进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检查时间、范围
(一)检查时间:2014年9月;
(二)检查范围:全省所有省属国有煤矿,重点是高瓦斯及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三、检查主要内容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结合本矿井瓦斯治理规定、措施等要求开展检查,重点突出以下内容: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部署和要求,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规定的执行情况;
2.《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三起煤矿重大事故的通报》(安委办函〔2014〕52号)贯彻落实情况;
3.矿井通风与瓦斯管理各项制度的建立,瓦斯专职人员培训情况;煤矿瓦斯防治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以及“一通三防”等瓦斯专题工作会议召开情况;
4.矿井防突设计、图纸,以及施工报表、台帐等资料;
5.矿井通风系统是否完整、独立、可靠,矿井及各用风地点是否风流稳定、风量足额等情况;
6.矿井瓦斯治理组织机构、技术人员、专业队伍情况,矿井瓦斯治理规划、方案、目标、措施制定与实施情况以及矿井瓦斯治理资金投入情况等;
7.矿井瓦斯地质工作开展情况;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现场落实情况;矿井瓦斯抽采及抽、掘、采平衡情况;矿井瓦斯超限治理及瓦斯超限问责追究情况;
8.监测监控、人员定位两大系统运行情况,传感器维修调校情况,瓦斯监控系统报警断电、馈电监测、故障闭锁等情况;
9.矿井瓦斯隐患排查治理及整改落实情况;
10.严厉打击瓦斯施工过程中违规组织生产、违规评判, 编制虚假安全生产报表、记录,以及对瓦斯钻孔深度、效果检验数据等弄虚作假行为;
11.煤矿瓦斯、水害、顶板、煤尘、火灾等五大类威胁安全生产的其它重要情况,以及需要从政策、技术等方面予以解决的重大问题。
四、检查方式
本次专项检查采取全面检查、暗查暗访和重点抽查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省煤炭集团组织开展全面检查,抽调专门人员,采取深入矿井实地检查、听取汇报、查阅相关图纸资料、座谈等方式,检查面要达到100%;
2.江西煤监局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组织暗查暗访和进行重点抽查督查。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省煤炭集团公司要高度重视此次瓦斯治理专项检查,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对检查矿井各系统、采掘部署、责任制度、现场管理、安全投入等关键环节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检查,务必做到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务必见到实效。要以此检查为契机,集中技术力量,明确具体责任人,扎扎实实组织开展煤矿瓦斯隐患自查,切实查找瓦斯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着力改善基础条件和瓦斯防治能力,坚决遏制煤矿瓦斯事故的发生。
(二)深入现场,严格检查。要结合全省“七打七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认真开展省属国有煤矿瓦斯治理专项检查工作,既要突出重点,又要注重细节。江西煤监局要采取不单独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四不两直”的形式进行暗查暗访,对重点煤矿企业进行抽查和督查,有力推动煤矿企业深化瓦斯治理工作。
(三)落实责任,全面整改。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违规违章行为,要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煤矿企业立即整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要按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有关要求,限期整改,并督促煤矿企业明确整改时间、整改责任人,落实整改措施和整改资金,认真整改到位,坚决不留后患。
请江西煤监局和省煤炭集团公司于2014年10月15日前将专项检查情况报告报省安委会办公室,省安委会办公室将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适时组织重点督导。
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
201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