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常住人口城镇化水平达51.62%

01.04.2016  16:23

      江西日报讯 (记者陈璋、通讯员王纪洪)3月31日,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 我省 日前出台了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各设区市也下发了配套意见,江西户籍制度改革力度已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据统计,2015年 全省 常住人口 城镇化水平 同比增长1.4%,达到51.62%; 全省 城镇居民户籍人口1588.65万,户籍人口 城镇化水平 提高4.4%,达到32.15%,新增城镇落户人口222.17万。
 此外,江西通过不断优化城镇空间布局,在培育壮大城镇群、做大做强中心城市、增强县城集聚能力等方面有较大进展, 全省 三大城镇群(带)和三大都市区的城镇总人口达到2000万以上,占 全省 城镇总人口的85%以上,“一群两带三区”的城镇空间格局初步形成。 全省 11个设区市中心城区人口达到834万,100万人以上的大城市两个,50万至100万人口的中等城市达7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