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展清理偿还政府欠款专项工作
11.04.2017 22:49
本文来源: 江西新闻广播
(江西广播网4月11日)近日,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等四部门联合印发《江西省清理偿还政府欠款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切实解决政府拖欠企业工程款、物资采购款、保证金等问题。
本次清理政府欠款范围是:截至2015年12月31号,根据合同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形式明确政府作为民事责任主体,应由我省各级人民政府,包括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偿还的工程款、物资采购款欠款以及向企业收取的应返未返的保证金。我省要求,按照“谁拖欠、谁偿还”和“谁收取、谁返还”原则,各市、县政府为辖区内政府欠款偿还工作责任主体,对本地区欠款清理工作负总责。省直各部门及其直属单位必须对各自清偿政府欠款工作负责,按计划完成清欠任务。其中,拖欠企业的工程款和物资采购款,要在2019年底前偿还到位。
本文来源: 江西新闻广播
11.04.2017 2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