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支持社区建设居家养老中心 贷款年龄放宽到70岁
记者昨日获悉,为全面提升我省养老领域金融服务水平,我省日前出台《关于金融支持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我省将引导金融资源向养老服务领域倾斜,进一步加强金融对养老服务业的支持力度。
壹
支持社区建设居家养老中心
《实施意见》提出,我省将满足建设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推进医养结合和“老有所养”需求为重点,破除制约金融服务的体制机制障碍,全面提升金融服务水平。
我省将支持城乡社区建设居家养老(日间照料)服务中心、老年食堂、老年活动中心和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支持其他为改善老年人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的便利化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支持为老年人上门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等涵盖生活照料、健康服务、文化娱乐、精神慰藉、法律咨询等服务的居家养老服务型小微企业以及各类连锁化、品牌化、规模化的专业组织发展。
“支持包括养老院、社会福利院、老年养护院、敬老院、老年公寓等各类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综合性服务的建筑及设施。”《实施意见》指出,支持老年人增加财产性收入的金融服务需求,支持老年人在养老、医疗、健身、娱乐、旅游等方面的金融服务需求。支持直接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健康服务、产品用品的企业发展。
贰
建立养老金融服务体系
《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我省将基本建立与江西省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协调、与多层次养老服务市场相配套的养老金融服务体系。省内各类金融机构普遍建立适应江西老龄化社会发展要求的内部架构和管理体制,设立一批养老金融事业部,建立一批服务养老的金融专营机构,培育一批养老领域金融中介机构。
省内各类金融机构将创新一批符合当地养老服务业发展特点,多元化、差异化、定制化的金融产品,重点支持一批当地养老服务项目和企业,提高居民养老财富储备和养老服务支付能力。推动一批省内金融机构服务网点向老年客户人群集中的空白区域延伸,完成一批金融机构营业网点适老化设施改造,培养一批金融服务“联络员”,力争实现养老金融服务质量明显提升,大型居民社区老年人群体就近享受金融服务的全覆盖。
叁
养老服务贷款年龄放宽到70岁
《实施意见》提出,我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企业或个人投资设立的养老机构,支持以投资企业或个人作为承贷主体发放贷款。积极发挥政策引导作用,通过贷款担保、贴息和风险补偿等办法,有效引导信贷资金投向养老服务业。
我省对个人投资设立的小型养老机构,充分利用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给予信贷支持。将养老服务贷款对象的年龄放宽到70周岁,贷款期限延长为15至30年,并实行优惠利率。
探索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建设或发展养老机构,鼓励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等金融机构创新适合PPP项目的融资机制,探索与政府购买基本健康养老服务配套的金融支持模式。探索组建省养老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吸引一批金融等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鼓励金融机构通过基金模式,探索运用股权投资、夹层投资、股东借款等形式,加大对养老服务企业、机构和项目的融资支持。
肆
鼓励银行开辟老年服务专区
《实施意见》提出,我省推动保险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投资优势,以投资新建、参股等方式参与全省重点养老服务工程建设项目。支持保险资金通过全资、股权合作、信托投资基金等模式兴办养老养生、健康体检、医疗护理等养老服务机构。
保险机构要加强与各类养老服务组织合作,积极发展针对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综合责任保险。鼓励有条件设区市使用医保基金账户结余统一为参保人购买护理保险产品。
对老年客户人群相对集中的银行网点空白地区,江西银监局要优先审批设立银行机构网点。鼓励金融机构在居民区设立便民服务站,增设ATM机、存折补登机、多媒体查询终端等自助设备,满足老年群体居家养老的金融服务需求。支持金融机构对营业网点进行适老化改造,加强助老设备、无障碍设施建设,开辟老年客户服务专区,设立敬老服务专窗、绿色通道等。(记者 李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