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出台支持全省外贸稳定增长的实施意见

16.09.2014  13:40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4〕19号文)精神,推动全省外贸持续稳定增长,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全省外贸稳定增长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4]37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国办19号文下发后,根据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部署,省商务厅会同省财政厅、南昌海关、商检、国税等12个省直及有关单位,在落实和细化国办发19号文精神基础上,立足稳增长、调结构、促升级,通过深入、广泛的调研,结合当前外贸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从大力开拓国际市场、推进外贸转型升级、完善出口退税政策、推进通关便利化、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和完善外贸稳增长工作机制等六个方面制定了19条措施。

  此次出台的《实施意见》操作性和针对性强,措施具体,责任明确,这将进一步提升我省贸易便利化水平,提振外贸企业信心,加快外贸转型升级,促进全省外贸平稳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