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新增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

19.03.2017  16:11
        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会计系列增设正高级职称的通知》和《江西会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决定自2017年起开展正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评审工作。   根据相关规定,江西省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由省人社厅负责管理,省会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实施。申报评审范围为全省企事业单位中从事会计工作的在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评审每年组织一次,实行材料评议和面试答辩等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考察申报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注重工作业绩和成果。为不拘一格选拔培养人才,我省还特别规定了正高级会计师破格申报评审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