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旅发委出台对口支援青原区旅游业发展工作方案

01.06.2015  22:57

  国家旅游局及省旅发委是对口支援原中央苏区吉安市青原区的国家、省直部门。近日,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制定出台对口支援青原区旅游业发展工作方案,明确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输血”与“造血”、硬件与软件建设、物质支援与智力支持相结合,形成项目、人才、产业相结合的对口支援工作格局,推进青原建设旅游强区,力争到2020年将青原建设成为江西和全国知名的旅游目的地。

  一是支持青原旅游强区建设。支持青原区开展旅游综合改革试点,支持将青原区列为“江西省旅游综合改革试点县(区)”;支持青原区积极参与全省“旅游强县”创建;支持青原山旅游产业园区创建省级旅游产业园区。

  二是加强青原旅游产品开发。重点指导青原山创建国家5A级景区和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富田横坑古村等景区创建国家4A级景区。支持和鼓励青原区有条件的古村古镇创建省4A级乡村旅游点。指导渼陂、富田、东固景区打造全国知名的红色旅游经典景区。指导青原区申报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

  三是加强旅游宣传推广。支持青原区参加各类旅游交易会、展览会、特卖会等,支持青原区参加港澳台及国际市场重要旅游宣传推广活动,将青原区“青原山-渼陂-富田-东固”旅游线路纳入江西旅游对外推广线路。在《江西旅游》等宣传平台,加大对青原旅游的宣传推介力度,并帮助协调省级宣传媒体加大对青原旅游的宣传力度。

  四是加大旅游投融资力度。帮助协调省旅游集团与青原区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促成省旅游集团投资青原旅游业。支持省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向青原区适当倾斜。帮助协调省发改等部门,积极争取省服务业引导资金和中央预算内投资。帮助协调省国土等部门,支持景区旅游项目开发中的土地调规和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及占补平衡指标问题。帮助协调省财政等部门,在青原旅游项目投融资方面给予支持。帮助协调省交通等部门,统筹旅游交通建设资金支持青原建设乡村旅游公路,帮助青原区争取在省内高速公路沿线增设青原旅游标识标牌等。帮助协调省建设等部门,帮助符合条件的古村落申报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帮助协调省文化等部门,积极争取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红色旧居旧址维修资金等。

  五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支持青原区选派优秀干部赴省旅发委挂职锻炼。在组织全省旅游培训名额分配适当向青原区倾斜。鼓励并支持金牌讲解班毕业学生和优秀导游员讲解员到青原区相关景区工作。发挥江西省旅游规划研究院、旅游高级研修班等优势,为青原区培养懂管理、懂经营、懂规划的旅游高级管理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