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组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有机关事业编制70名

29.09.2016  17:44

  中国江西网南昌讯记者袁思东报道:28日,记者获悉,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江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省委、省政府决定,组建江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为省政府直属正厅级事业单位,将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机关事务管理局职责整合,划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统一管理党政群机关事务,不再保留上述四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江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赣府厅发[2016]57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江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2016年9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江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省委、省政府决定,组建江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为省政府直属正厅级事业单位。

  一、职责调整

  将省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机关事务管理局职责整合,划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统一管理党政群机关事务,不再保留上述四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主要职责

  (一)指导、监督、检查全省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拟订全省机关事务工作的政策、规划、标准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监督、检查全省机关后勤体制改革工作,拟订全省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确定机关后勤服务项目和标准。

  (三)统筹、指导、监督全省公务用车管理工作;负责省本级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四)指导、协调、推进、监督、考核评价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承担省本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五)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负责省直机关土地和房产的使用、调配等工作。

  (六)按规定承担省直单位办公用房和办公区的规划编制、项目审核、维修改造、工程监管工作,承担省直单位办公用房的清理整改督促检查工作。

  (七)负责省直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拟订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省直单位和市、县人民政府驻外办事机构的清理规范工作,承担市、县人民政府驻昌办事处的管理和协调工作。

  (九)负责省直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外事活动、国内公务活动所受礼品的管理工作。

  (十)协助省级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的总务和经费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有关领导的生活服务保障工作。

  (十二)负责省级重大应急、调研、接待和综合执法等公务用车保障任务,承担公车改革单位重大及特殊公务用车保障工作。

  (十三)负责省行政中心及省本级集中办公区的服务管理保障工作。

  (十四)承办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内设12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培训、接待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保密、安全、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工作;负责省级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的总务协调工作。

  (二)服务保障处。

  负责制订省直单位后勤服务管理规章制度、核定服务项目内容及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监督省直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工作;负责有关领导生活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协调推进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爱国卫生和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三)资产管理处。

  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负责省直机关土地和房产的使用、调配等工作;按规定承担省直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外事活动、国内公务活动所受礼品的管理工作。

  (四)规划建设处。

  按规定承担省直机关办公用房和办公区的规划编制、项目审核、维修改造、工程监管工作;承担省直单位办公用房的清理整改督促检查工作;承担局机关政府采购办理工作。

  (五)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处。

  负责指导、协调、推进、监督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公共机构节能规划、规章制度、能源消耗定额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宣传培训、节能改造、能耗统计、能耗监测、能源审计、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等工作;负责省本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六)公务用车管理处。

  统筹、指导、监督全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制订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负责省本级公务用车管理工作,制订车辆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编制省本级一般公务用车配备、更新、报废计划;审核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实物用车保障和交通补贴发放事项;负责副省级以上领导公务用车的更新、配备。

  (七)政策法规处。

  指导、监督、检查全省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拟订全省机关事务工作的政策、规划、标准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全省机关事务管理后勤体制改革工作;负责省直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拟订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省直单位和市、县人民政府驻外办事机构的清理规范工作,承担市、县人民政府驻昌办事处的管理和协调工作。

  (八)劳动人事处。

  承担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劳动人事和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局机关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九)财务审计处。

  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指导、检查、监督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协助省级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的经费管理工作。

  (十)安全保卫处。

  负责联系公安、消防、武警、交通等部门,共同做好省本级集中办公区域和省级领导同志生活区的安全保卫、应急管理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安全、保卫、消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对局属单位安全保卫、应急防范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十一)局属单位管理处。

  负责局属单位的经营指导、资产监管、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

  (十二)离退休人员服务处。

  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保障工作;指导局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服务保障工作。

  直属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党群工作。

  四、人员编制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事业编制70名。其中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处级13名,副处级12名。

  五、附则

  本规定由江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江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赣州首开粤港澳大湾区蔬菜直通车
  (记者钟金平 实习生邓竹青)7月1日9时30分,上饶之窗
江西今年建设设施蔬菜35万亩
  宁都讯(记者梁健、钟金平 实习生邓竹青)7月1上饶之窗
江西金融机构全力支持经济复苏
  (记者刘佳惠子)6月30日,上饶之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