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开展纪律监督检查
5月26日至31日,省水利厅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直机关工作纪律要求>的通知》和《省直机关纪工委关于在“五一”劳动节至端午节期间开展明察暗访工作的通知》精神,成立纪律监督检查组,采取不打招呼、突击抽查的方式,在全厅机关处室、厅直单位开展了纪律执行情况监督检查,重申廉洁自律各项纪律规定。
厅纪律监督检查组先后到厅办公室、人事处、政法处、规划计划处、财务审计处、水资源处、机关党委、建管处、农水处9个处室,省水利科学研究院、省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省水保院、江西水利职业学院、省河湖局、省水政总队、省农村水利水电局、省信息中心、省稽察中心等9家单位和水投集团、建洪监理咨询公司2家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对“十不准”工作纪律执行情况、是否违规发放福利情况、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情况、公务接待情况以及学习贯彻省直机关工委《关于认真组织学习贯彻鹿心社同志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赣直办发电[2017]1号)精神情况等进行了检查。
从检查情况来看,以上处室和单位工作人员遵守执行纪律情况较好,未发现上班时从事与工作无关事宜现象;未发现擅离岗位现象,有2工作人员请事假;未发现在办公场所大声喧哗、扎堆聊天行为;未发现着装不整现象;未发现违规发放福利情况;未发现超标准公务接待、公款私请等情况;公车使用管理和集中停放情况良好;各单位先后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了以贯彻落实鹿心社同志重要讲话精神为专题的学习讨论。
纪律监督检查组针对检查发现的“个别单位请假登记制度不够健全、公务接待未严格执行公务卡刷卡制度、企业业务接未附公函待、企业挂账消费未附账单明细、支部记录不规范”等问题,提出了“加强请假登记管理、严格执行公务卡刷卡制度、健全企业业务接待来函来电登记审批制度、规范支部学习记录”等工作建议和整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