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机关纪工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8.04.2017  22:17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持续释放整饬“四风”的强烈信号,近日,省直机关纪工委对近期查处的4起省直机关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予以公开通报。这4起典型问题是:

  1、省地矿局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党委委员、总工程师白细民(副处级),2016年7月19日至28日,带队在四川成都对二级单位开展质量、安全和财务检查工作期间,应项目合作方陈某邀请,参观当地螺髻山旅游景点,并由陈某承担330元景点费用,违反廉洁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有关费用已退回陈某。

  2、省残联办公室调研员、省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兼省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沐浴阳光安养院)主任龚国华,在2016年6月16日省委巡视组实地检查时,弄虚作假,当场否认辩解自己长期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的事实,违反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省赣西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胡波,在2013年至2016年春节、端午节和中秋节期间,先后多次收受工程承建商杨某、个体老板林某礼金、礼品,违反廉洁纪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省赣西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职务,有关违纪款收缴财政。

  4、省安监局烟花爆竹处副调研员唐学军,在2013年7月至2015年7月,以购房和买车名义先后向其分管有业务关系的监管对象夏某借款累计达人民币644800元,所借款至2016年2月才完全归还夏某,违反廉洁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今年以来,省直各单位把监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纠正“四风”问题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切入点,驰而不息正风肃纪,但仍有个别党员领导干部无视中央和省委的三令五申,毫无顾忌之心,不收敛、不收手,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终究难逃纪律的严惩。

  通报要求,省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通报的典型案件中汲取教训,反躬自省,引以为戒,切实增强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省直各单位机关党委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管党治党责任,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驰而不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机关纪委要坚持严字当头、实字托底,紧盯“四风”老问题,密切关注新动向,紧紧抓住即将到来的“五一”、端午节点,以“钉钉子”的精神保持监督检查的高压态势,对不收手、不知止、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持续推动党风政风向上向善。(省直机关纪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