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积极推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21.01.2016  17:46

    近年来,我省以保护耕地为前提,坚持走“节约优先”战略,以集约促转型,大力推进土地利用方式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建立长效机制,树立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极大保障了全省经济社会科学持续发展。

构建节约集约利用共同责任。 我省先后出台了《设区市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和《江西省市县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实施意见》,明确了各级行政首长为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的第一责任人。年初,由省、市、县、乡四级政府逐级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状,层层分解全省4300万亩耕地保有量和3641万亩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年末,由省政府组织开展市县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并对考评为年度耕地保护优秀的单位,给予一定数量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奖励,进而调动了地方政府耕地保护的积极性。

        强化宣传,营造良好良好用地氛围。 省国土资源厅发挥部门优势,合理安排各类用地,走内涵挖潜之路,利用好存量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依托“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和“12.4”法制宣传日等宣传平台,充分运用传统及新兴媒体,采取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大力宣传,推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式、技术、制度、管理四创新,努力营造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良好氛围。

加大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加快闲置用地清理。 通过实施建设用地供应信息公示制度、推进建设项目竣工用地复核验收、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等举措,全面加强土地供应与开发利用的全程动态监管。严格落实土地利用率与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挂钩制度,对2011-2013年新增国有建设用地批而未用率排名前三位的设区市分别扣减10%、8%、6%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并根据省政府要求,对排名五县(区)政府分管领导进行了约谈。2015年度,已处置闲置土地934宗,面积6.55万亩,处置率为97.96%,处置率位居全国前列,得到了国务院表扬。

大力提高矿产利用管理水平 。出台了《江西省矿山企业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三率”指标执行情况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矿产资源开发监测监管系统开发工作基本完成。截止目前,省国土资源厅逐一整合35个省级重点矿产资源开发整合矿区,参与整合的矿业权数由172个减少到47个,全省稀土矿由89个整合为59个。多年来,全省钨矿、稀土矿在从严开采的监管下总量均未超过国土资源部下达的总量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