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新阳在省纪委十四届三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
坚决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 为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江西篇章提供坚强保证
——在中国共产党江西省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8年2月1日)
孙新阳
同志们: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江西省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三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委十四届五次全会精神,总结回顾2017年工作,研究部署2018年纪检监察工作。省委常委会会议专题学习了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审议了省纪委常委会工作报告。刚才,鹿心社同志作了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7年工作情况
2017年是新一届省委和省纪委工作全面开局之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省委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旗帜鲜明、担当有力,坚定不移推进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省纪委和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中央纪委和省委决策部署,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推动全省党风政风向上向好,政治生活气象更新,政治生态持续优化,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提供了有力保证。
(一)深化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强政治监督
省委坚持把喜迎党的十九大、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全年工作主线和首要政治任务,先后召开省市县乡四级领导干部视频会议、举办全省市厅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召开省委十四届五次全会,对全省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作出重要部署。始终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牛鼻子”牢牢抓在手上,召开了省市县乡四级党委深化落实“两个责任”视频培训会,以“书记抓书记”“书记教书记”方式层层推进责任落实。省纪委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把握政治监督职责定位,全力协助省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决维护习近平同志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省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117件134人。扎实推进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坚决肃清苏荣案政治余毒,涉苏荣案件43名干部全部处理到位。出台贯彻问责条例实施办法和纪检机关“一案双查”责任追究办法,用好问责利器,全省查处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3591起,问责党组织1324个、领导干部3226人,纪律处分628人,同比均增长400%以上。严肃处置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对106名责任人进行问责,其中厅级干部10人。对丰城电厂“11·24”事故、九江长江非法码头建设等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严肃问责。就巡视整改不力不实、推选“全国创新争先奖”出现空白问题,分别对省住建厅、省科协等省直单位党组通报批评和约谈。改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提升考核效果。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对153个市厅级领导班子2016年度民主生活会开展督导,督促4个市厅级领导班子、64名省管领导干部在会上就反馈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政治生态状况调研,注重总体把握政治生态,维护“森林”健康,推动全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严明换届纪律,对省委全会、省“两会”进行会风会纪监督,保障会议风清气正。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对涉及党的十九大代表、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及省级人大、政府、政协换届人选等信访反映第一时间处置,对反映问题线索及时核查,负责任地提出明确意见。省纪委全年共办理征求党风廉政意见1201人次,对10人提出暂缓或不宜使用意见。
(二)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从政治高度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对“四风”问题一寸不让、动辄则咎,紧紧咬住“常”“长”二字,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深入开展明察暗访等监督检查,抓住现行、严肃查处,加大通报曝光力度。2017年,全省抽调7400余人次,组成2400多个检查组,开展“点穴式”明察暗访4000余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669起,处理3749人,纪律处分1982人,通报典型案例795次、1732起、2458人,省纪委先后4次下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持续释放永远在路上、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组织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专题调研,加大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查纠力度。巩固“红包”问题治理成果,推进“红包”问题治理常态化,全省查处“红包”问题301起,处理360人,省市县三级廉政账户共收到违纪款6283.82万元。深入整治“一桌餐”问题,集中排查治理用公款违规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问题。扎紧制度笼子,省委修订完善《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改进作风的若干意见》,省直有关职能部门修订或新出台配套制度35项。推动构建全省统一的“三公”经费监管平台,实现“三公”经费支出阳光运行、全程留痕、实时监控。
(三)加强扶贫等民生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深入整治基层“微腐败”问题
切实抓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把服务保障江西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重要职责和政治任务。成立由省纪委书记任组长的全省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关于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2018年至2020年全省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及全省脱贫攻坚“百日行动”具体措施,省市县三级纪委联动,走出办公室、深入县乡村,开展大调研、大检查、大督导。开展扶贫纪律宣传进乡村活动,在省纪委网站开设专栏,营造廉洁扶贫浓厚氛围。将25个贫困县(含井冈山市)纳入省重点管理县,对扶贫领域违纪问题线索集中交办、重点督办。在77个县(市、区)、256个市(县)直单位、1096个乡镇、2900个贫困村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发现问题7330个。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问题,对胆敢向扶贫资金财物“动奶酪”的严惩不贷。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对扶贫工作不务实不扎实、脱贫结果不真实、发现问题不整改的严肃问责。全省查处扶贫领域问题7308个、处理9973人、处分2763人、问责2797人。继续开展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督查督办审计移送的财政惠农补贴“一卡通”资金和村级使用涉农财政资金问题线索,组织开展审计发现医疗保险基金违纪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全省共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10555个、处理14242人、处分5380人。
(四)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巩固发展
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46352件次、处置问题线索35359件、立案10502件、结案11314件、处分12629人,同比分别增长12.5%、85.9%、18.8%、40%、37.9%。省纪委严肃查处了冷新生、黄林邦、吴建春等严重违纪案件。中央追逃办确定的我省20名失踪国家工作人员成功追回15人,“猎狐行动”成功缉捕、劝返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37名。把纪律挺在前面,积极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省运用“四种形态”处理4.5万人次,第一、二、三、四种形态占比分别为71.7%、23%、3.1%、2.2%。做好纪律审查“下半篇文章”,探索开展“三会一书两公开”警示教育新模式,得到中央纪委充分肯定。认真分析评估省管干部函询回复,对函询结果进行抽查,2名省管干部因接受函询不认真分别受到诫勉谈话、批评教育并作书面检查处理;对如实说明的予以采信了结,并向被函询人反馈澄清,体现组织信任和关爱。全省共有218名党员干部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政策感召效果逐步释放。
(五)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
省委把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作为重要改革工程来抓,鹿心社同志任省试点工作小组组长。按照中央确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全省上下紧锣密鼓抓工作摸底、抓调研指导、抓统筹协调、抓方案制定、抓思想工作、抓转隶组建、抓建章立制,改革试点工作迈出坚实步伐。省监察委员会和11个设区市、55个县(市、区)监察委员会已依法产生,其他县(市、区)监察委员会将于2月11日前全部完成组建。举办省纪委机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暨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培训班,增强履职本领,促进人员融合。抓紧建立健全监察业务制度体系,确保组建后运行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深化政治巡视巡察,制定出台贯彻落实巡视工作条例、市县党委巡察、被巡视党组织配合省委巡视工作三个实施办法,新一届省委对14个省直单位、省属高校党组织开展首轮巡视,召开落实巡视整改政治责任动员会,对2014年11月以来巡视的114个省直单位巡视整改工作进行调研督查,2441项整改任务已完成2234项,占91.52%。按照中央规定,及时加强市县党委巡察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市县党委巡察机构全面建立。巩固省市两级派驻监督全覆盖改革成果,加强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围绕派驻机构监督执纪、管理考核、案件审理等出台系列制度,开展“画像式”“融入式”调研,推动增强监督实效。首次开展派驻机构年度考核,各派驻机构负责人集中向省纪委常委会述职并接受民主评议,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省纪委派驻纪检组共谈话函询593件次,立案118件,给予纪律处分140人,书面向驻在部门提出监督建议1076条,向省纪委报告驻在部门班子及其成员问题58件次。
(六)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省委高度重视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大力支持,把纪检监察干部纳入党的干部“大池子”统筹培养、使用和交流,有效激发了纪检监察队伍活力。省纪委常委会树立鲜明的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凭德才用干部、以实绩看德才,破除论资排辈、平衡照顾的观念,一批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脱颖而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重要精神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大力推进纪检监察干部内部轮岗和跨系统交流。省级纪检机构内外交流厅级干部23名,轮岗交流干部30名。坚持从严约束自己,制定实施《省纪委常委会工作规则》《委厅领导请(休)假和外出报备程序》等规定。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全面推行政治家访,大力加强党支部建设,经常组织专题党日活动,充分发挥“学思践悟”微信群作用,改进调查研究方式,大力倡导和践行“负责任、抓紧办、说真话”的作风。深入查找内部监督管理薄弱环节和风险点,规范问题线索处置,开展涉案款物管理工作专项清理检查,建立纪检监察干部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登记备案制度,严格日常监督管理,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全省共处理纪检监察干部159人。
一年来,省纪委各项工作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发展,政治站位明显提高,政治监督明显强化,政治责任明显压实,干部精气神明显提升,引领全省纪检监察工作呈现出比学赶超、争创一流的良好态势。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一些地方和部门党组织还不同程度存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问题,高校、国企和部门所属单位以及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较为薄弱;少数党员干部担当意识不强,工作作风不实,“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的隐患和压力犹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不容忽视,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依然易发多发;一些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思想政治水平和政策把握能力还存在差距,少数纪检监察干部作风不实、律己不严,执纪违纪现象仍有发生。对这些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二、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委十四届五次全会精神,牢牢把握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正确政治方向
党的十九大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十九大报告就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阐明了大政方针,就推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制定了战略部署,是我们党在新时代开启新征程、续写新篇章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为新时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根本遵循。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重整行装再出发、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作出了重大部署。省委十四届五次全会对奋力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江西篇章、持续建设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牢牢把握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正确政治方向。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坚持和维护党的领导、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上,纪检监察机关担负着特殊使命和重大责任,必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带头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带头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带头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我们要忠诚履职、勇于担当,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首要任务,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积极践行“四个意识”,自觉看齐核心、坚定维护核心,把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作为根本政治担当,决不允许自行其是、各自为政,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以铁的纪律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
(二)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全面从严治党新实践。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我们党理论创新的最新成果,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21世纪的马克思主义,是指导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思想武器。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八个明确”“十四个坚持”的精髓要义和丰富内涵,自觉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刻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特征、最大制度优势、最高政治领导力量,掌握蕴含的哲学方法和科学精神,学出更坚定的信仰、更纯粹的忠诚、更牢靠的担当。要深化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重要经验的认识,把握管党治党规律,自觉把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同纪检监察职责紧密结合起来,始终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实现党的历史使命这个根本目的出发,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不断发展论与发展阶段论相统一,在履行使命中深化规律探索,不断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系统性、创造性、实效性。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是关系全局的历史性变化,对党和国家工作包括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都提出了许多新要求。我们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记职责使命,坚守责任担当,以更大的决心和气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坚决防止消极腐败对人民群众追求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美好生活需要的损害。要始终把群众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作为检验标准,聚焦中心任务,坚持群众路线,以更加坚定的信念和无私无畏的勇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真正做到民有所呼、必有所应,民有所盼、必有所为,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要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把党内监督同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贯通起来,形成无处不在的监督网,让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无处藏身。
(四)坚持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驰而不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成效卓著,但也要清醒看到,党面临的执政环境是复杂的,影响党内政治生活、政治生态的消极因素尚未根除,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问题还没有彻底解决,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还远未到大功告成的时候,绝对不能有差不多、松口气、歇歇脚,打好一仗就一劳永逸,初见成效就见好就收的想法,决不能跌入抓一抓、松一松,出了问题再抓一抓、又松一松的循环,必须把“严”字长期坚持下去,以自我革命的精神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我们要深刻理解和正确把握党中央对全面从严治党的形势判断、重点任务、思路举措,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战略定力,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牢牢把握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这个根本,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这个指导方针,把握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继续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断提升管党治党的能力和水平。
(五)尊崇党章、牢记使命,争做新时代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忠诚卫士。纪检监察干部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肩负着党和人民的重托,承担着庄严神圣的使命。党的十九大新修改的党章完善了党的纪律建设的内容,把坚持从严管党治党纳入党的建设必须坚决实现的基本要求,对新时代纪委的职能职责和工作内容作了重大拓展和深化,意味着纪检干部要有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大的政治担当、更强的政治能力。我们要坚持不懈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聚焦主责主业,坚持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将党章规定具体地、丰富地、生动地落实到纪律检查工作中,严于监督、严格执纪、严肃问责,把坚持依规治党与依规履职紧密结合起来,把增强工作的原则性、战斗性与增强工作的科学性、精准性紧密结合起来,把忠诚履行职责与提升自身素质紧密结合起来,紧跟时代步伐,积极学思践悟,努力成为新时代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忠诚卫士。
三、2018年主要工作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委十四届五次全会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大力弘扬井冈山精神,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紧紧围绕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监督检查党章执行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情况,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持续建设江西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奋力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江西篇章提供坚强保证。
(一)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进一步强化政治监督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旗帜鲜明讲政治是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要求。要紧紧围绕保证全党服从中央、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这一党的政治建设首要任务,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探索建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长效机制,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加强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党内政治生活状况、民主集中制等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遵守党章党规,坚决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紧盯“关键少数”,督促各级领导干部自觉加强党性锻炼,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格请示报告制度,省纪委要定期向中央纪委和省委报告工作,重大事项及时主动请示报告,各级纪委重要工作要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请示报告,做到步调一致、令行禁止。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遵守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要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防范和解决党内政治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对“七个有之”问题高度警觉,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坚决同危害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行为作斗争;坚决反对和纠正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对结党营私、拉帮结派,搞圈子文化、码头文化的严肃查处、决不姑息;坚决防止党内形成利益集团攫取政治权力、改变党的性质,坚决防止山头主义和宗派主义危害党的团结、破坏党的集中统一。
深入推进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建设。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绝非一朝一夕之功,需要持续推进。要积极协助党委(党组)加强政治生态建设,用全面从严治党的尺子来衡量“树木”和“森林”,聚焦政治立场、政治原则、政治担当和政治纪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肃清苏荣案政治余毒。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坚决抵制商品交换原则对党内生活的侵蚀。将选人用人情况作为日常监督、巡视巡察监督、派驻监督重点,扎实做好基础工作,完善问题线索信息库,动态更新重点岗位一把手和后备干部廉政档案资料。认真落实党中央“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的要求,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确保落实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加强对村(社区)换届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密防范和严肃查处拉票贿选、破坏选举等行为。以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部门分设为契机,执纪监督部门要把了解和掌握所联系地方和单位政治生态作为重点任务,注重动态分析判断,整体把握“树木”和“森林”状况。
(二)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着力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
牢牢把握改革目标任务。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根本目的,是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各级党委要担当主体责任,党委书记要站在改革第一线,坚持“全过程领导”,当好“施工队长”,扎实有序推进改革。各级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要加强指导、协调和服务,纪委要负起专责,细化改革任务,做好进度安排,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协作配合,蹄疾步稳推进改革。
持续深化改革。把准政治方向,紧盯关键环节,3月份国家监察委员会成立后,各级监委迅速依法开展工作。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改革全过程,保持干部队伍思想稳定。合理设置纪委、监委内设机构,进一步增强监督执纪和审查调查力量。认真梳理检察机关移交的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确保全部完成交接、建立完整档案。加强政治和业务培训,开展党章党规和宪法法律知识教育,积极推动人员融合和工作磨合,全面提高履职能力。实践探索监察工作运行机制,完善工作制度,严格审批程序,规范调查流程,全要素试用12种调查措施,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加强对审查调查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探索解决留置措施监管、留置场所设置、陪护队伍建设、涉案款物管理等方面问题。按照中央要求,及时对试点工作进行总结评估。
完善监督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党领导反腐败的工作体制、决策机制和实施举措,建立分析研判本地区政治生态状况、听取重大案件情况报告的制度,对本级管理干部严重违纪违法审查调查和处置的决策严格把关。各级监察委员会要严格执行宪法和监察法,健全完善相关法规制度,严把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提高反腐败工作法治化水平。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执纪审查与依法调查顺畅对接,加强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的工作衔接,形成既相互配合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推动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使群众身边的公职人员受到严密监督。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不断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
(三)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我省若干意见执行情况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突破,抓具体、补短板、防反弹,管出习惯、成风化俗,推动党风政风全面好转。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转变作风,经常摆摆表现、找找差距,坚持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关注“四风”问题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等新动向,紧盯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更加关注高校、国企和部门所属单位等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解决之策,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在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下更大功夫,紧密联系地区、部门实际,既解决老问题、也察觉新问题,重点纠正一些领导干部爱惜羽毛、回避问题、庸懒无为,一些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冷硬横推问题。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阻碍党中央大政方针贯彻落实、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造成严重后果的,抓住典型、坚决问责、形成威慑。
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牢宗旨意识。民心是最大的政治。要牢牢抓住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这个作风建设的根本,督促党员干部经常回顾建党历史、重温入党誓词,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切实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凝聚群众、行动上服务群众。要常抓不懈、补齐短板,完善密切联系群众相关制度,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教育党员领导干部自觉传承优良传统和作风,学习革命先辈崇高精神和政治品质,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深入基层、深入实际,真心诚意做好群众工作,维护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义与利、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亲与清的关系,严格约束自己,严格家教家风,严格教育管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让特权行为滋长蔓延,真正让党员干部有敬畏、人民群众有信心。
(四)深化政治巡视巡察,更好发挥利剑作用
认真贯彻党中央巡视工作方针。贯彻落实巡视工作条例和我省实施办法,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化政治巡视,提高政治站位、查找政治偏差,增强针对性,保持震慑力。紧盯被巡视党组织政治立场和政治生态,重点检查党章执行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情况,检查践行“四个意识”、加强党的领导、推进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认真查找“四风”表现,着力发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以巡视监督为切入点,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完善党内监督体系。持续深入抓好中央巡视组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增强整改实效。
努力提升全覆盖质量。按照省委巡视工作五年规划,扎实推进新一届省委巡视全覆盖,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增强党的意识、严明党的纪律。统筹安排常规巡视,深化专项巡视,强化机动式巡视,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政治巡视要深,发现问题要准,分析问题要透,整改问题要实。“回头看”要成为常态,既要检查巡视整改情况,又要发现新问题,让利剑高悬、震慑常在。强化巡视成果综合运用,健全整改督查制度,督促被巡视党组织落实巡视整改政治责任,分类处置问题,狠抓整改落实,强化整改问责,确保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
积极推进巡察。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和我省实施办法,加强对巡察工作的领导,坚持巡视巡察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探索构建执纪监督、派驻监督、审计监督等与巡视巡察监督深度融合的联动机制,建立完善全省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监督网。市县党委要履行主体责任,党委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突出政治巡察,检查基层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以及党的领导是否坚强、政治生活是否严肃、党的组织是否健全,着力解决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坚决纠正工作走过场、搞形式的问题,推动基层党组织加强政治建设。规范省直有关单位党组(党委)巡察工作。以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一把手为巡察重点,探索开展县(市、区)交叉巡察、专项巡察等方式方法,着力发现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见到实效。要针对基层区域狭小、熟人社会监督难等问题,加大对乡村两级巡察力度,把监督触角向村组延伸。加强巡察机构和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巡察工作质量和水平。
(五)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用严明的纪律管党治党
增强教育针对性、实效性。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要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党校、干部学院和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修课,不断提升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和生活。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激发党员干部见贤思齐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提高警示教育的政治性和感染力,积极开展以“三会一书两公开”为主要形式的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红色基因,大力弘扬井冈山精神和苏区精神,创新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在全党全社会营造向上向善的浓厚氛围。
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成果。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在早发现上下功夫,提高发现违纪问题能力,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在科学分类处置上下功夫,强化分析研究,提高精准把握执纪标准和运用政策能力,防止出现适用不当、尺度不准、畸轻畸重现象;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使批评教育成为常态,关口前移、防患未然;在谈话函询上下功夫,认真研判函询结果,发挥采信告知的教育激励作用和抽查核实的监督作用,防止敷衍塞责、欺瞒组织,对边谈边犯、边询边犯的,从严从重处理,让函询真正“带牙”。要决不放松严惩极少数这一手,对严重违纪甚至涉嫌违法,执迷不悟、拒绝挽救,对抗欺瞒组织、负隅顽抗到底的,坚决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做好受处分党员干部的心理疏导工作,帮助其放下思想包袱,轻装前行。严格把握“四种形态”的转化,实事求是、正确适用,体现政策策略和方式方法的针对性、灵活性。
强化日常监督执纪。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突出执纪特色,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敢于和善于从一个个具体问题抓起,发现苗头就及时提醒纠正,触犯纪律就立即严肃处理,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切实保障党员干部的监督权,对干扰妨碍监督、打击报复监督者的,对侮辱诽谤陷害他人的,都要依纪严肃处理。落实党章对纪律建设的新要求,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在思想教育、干部管理、监督检查等方面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把制度的篱笆扎得更紧。派驻纪检组要督促党组充分运用党章赋予的相应纪律处分权限,强化纪律运用,落实好选人用人和管理监督权责一致要求。
(六)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要态度坚决、精准有序,更有效地遏制增量、更有力地削减存量,推动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向压倒性胜利转化。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向全社会释放反腐败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的强烈信号。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互交织形成利益集团的腐败案件。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着力解决选人用人、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大宗采购、土地出让、房产开发、工程招投标以及公共财政支出等方面的腐败问题,不断增强震慑遏制作用。坚持追逃防逃两手抓,强化外逃人员所在党组织追逃责任,动态管理外逃人员信息,推动重点个案取得新进展,不断提高国际追逃追赃能力和成效。进一步发挥省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构建权威高效的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严格依纪依法审查调查,立足教育挽救,使审查对象真心忏悔、认错认罪。要确保办案安全,牢牢守住底线。
深化标本兼治。坚持立场方向不动摇,盯住目标任务不放松,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要坚定信心决心,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惩治力度,强化不敢腐的震慑。要坚持问题导向,总结审查调查、巡视巡察中发现的体制机制问题和制度漏洞,向党委报告,推动体制机制改革、健全规章制度,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通过深化改革和完善制度切断利益输送链条,扎牢不能腐的笼子。要加强思想道德和党性教育,坚定理想信念宗旨,增强“四个自信”,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七)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按照中央纪委关于2018年至2020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要求,坚决扛起政治责任,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查处和纠正贯彻中央和省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问题,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职责不落实问题,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行为。各级监委特别是县级监委要加强对扶贫领域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察,优先立案调查扶贫领域涉嫌犯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加强宣传引导,持续抓好扶贫纪律宣传进乡村活动,使基层党员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
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查处力度。“蝇贪”泛滥,其害如“虎”。要坚持问题导向、对症施策,坚决查处发生在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生态环保等领域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基层干部吃拿卡要、盘剥克扣、优亲厚友等问题。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坚决查处涉黑腐败,坚决惩治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实效取信于民。改进基层办案方式,加强交叉办案、联合办案,进一步破除“熟人社会”干扰。
强化集中整治和督查督办。省纪委要把惩治基层腐败问题牢牢抓在手上,既要解决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又要发现突出的个性问题,因地制宜、精准施治,持续加大基层“微腐败”整治力度,强化监督检查,开展多轮次、滚动式的督查督办,把责任和任务压到市县和相关部门。紧盯群众通过巡视巡察、信访等渠道反映的突出问题,对民愤集中、性质恶劣的重点督办、限时办结,对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对工作推动不力、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严肃问责。市县党委和纪委要深入县乡检查督查,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决不放过,做到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整治什么问题,对失职失责的党委和纪委“双问责”。县乡纪委要把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要任务,勇于担当、敢于碰硬,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变化。
(八)加强组织领导,把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落到实处
层层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完善落实“两个责任”的督促指导、考核评价机制,进一步健全党委、纪委、党委部门和有关机关合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格局。牢牢抓住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这个“牛鼻子”,推动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高校党委(党组)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要通过实地调研了解、约谈党委(党组)书记、定期报告工作等方式,加强对所辖地区和部门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克服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现象,着力解决一些党组织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解决一些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战斗堡垒作用不强问题,推动工作延伸到基层、责任落实在基层。用好问责这个利器,认真落实问责条例和我省实施办法、纪检机关“一案双查”责任追究办法,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选人用人问题突出、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的,要敢于问责、曝光典型问题;对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也要严肃追究,让问责真正成为常态。
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加强省纪委对设区市纪委、派驻(派出)机构领导,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班子建设的领导,督促各级纪委持续深化“三转”,切实担负起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各级纪委要发挥好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作用,既要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领导之下,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又要在职责范围内,加强对下级纪委业务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强化高校、国有企业纪检机构监督作用。深化派驻纪检机构改革,赋予派驻机构监察职能,明确派驻机构监察权限和工作程序。加强基层纪委组织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巩固省市两级纪委派驻全覆盖成果,进一步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研究推进县级纪委派驻机构改革,强化监督职责,更好发挥“探头”作用。
四、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
打铁必须自身硬。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始终做到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始终保持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定力、耐力、活力,保持工作、政策、措施的连续性稳定性前瞻性,坚定不移往前走、扎扎实实干事情,认真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使命。
(一)始终对党绝对忠诚。把对党绝对忠诚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首要政治原则、队伍的首要政治本色、干部的首要政治品质,强化党的意识和组织观念,善于从政治上观察思考问题、部署推动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理解其中蕴含的真理力量、精神力量、文化力量,始终坚持人民立场、秉持高尚情怀,始终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忠于职守、认真履职。要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纪律建设、监督执纪、巡视巡察、责任追究各个环节。加强忠诚教育,把对党忠诚建立在对科学理论的理性认同上、对基本国情的正确把握上、对全党核心的坚决维护上,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勇于担当职责使命。敢于担当是共产党人的政治品格。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保持政治定力,增强忧患意识、居安思危,以许党许国、报党报国的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增强担当的力量和斗争的勇气,坚持原则、无私无畏,敢于为党和人民的利益唱“黑脸”、当“包公”、不怕做“孤臣”,坚决同违反党章、破坏党的纪律、危害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言行作斗争。在违背党的政治路线、破坏民主集中制、损害党内政治生态等问题面前必须挺身而出、彻底斗争,该说的话就要说,该干的事就要干,该得罪的人就要得罪,决不能消极懈怠、回避矛盾、当“老好人”。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好干部标准,把切实解决履职不力问题作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点,凭德才用干部、以实绩看德才,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鲜明用人导向。要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加强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层层落实“一岗双责”,打造讲政治、懂规矩、守纪律、拒腐蚀的工作机关。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发扬认真精神,真正把心思和精力用到本职工作上,勤奋敬业、甘于奉献,比学赶超、争创一流,以敢担当、善作为展示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的新气象。
(三)努力增强工作本领。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担当职责使命,要求纪检监察干部既要政治过硬,又要本领高强。要着力增强学习能力,向书本学、向实践学,充分发挥“学思践悟”微信群作用,坚持学以致用、知行合一,自觉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所蕴含的立场观点方法解决现实问题,不断提升工作水平;着力增强专业能力,加大系统化、专业化培训力度,强化纪法贯通意识,掌握所监督领域专业知识,提高日常监督、执纪审查、依法调查本领,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着力增强破解难题的能力,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多开展一些不打招呼、不设线路、不搞迎送、不要陪同、不作报道的调研,多开展“解剖麻雀”式蹲点调研,掌握真实情况,把准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找到破解难题的办法和路径;着力增强改革创新能力,充分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建设覆盖纪检监察系统的检举举报平台,畅通党员群众反映情况、开展监督的渠道,激发群众监督的正能量;着力增强执行力,坚持负责任、抓紧办、说真话,坚持谋实事、出实招、求实效,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四)永葆清正廉洁本色。省纪委常委会要发挥表率作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带头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模范践行“三严三实”,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制订并严格执行省纪委领导班子改进工作作风的实施办法,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避免因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过长、环境过于熟悉而增大违纪风险。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谈心谈话等制度,经常开展专题党日活动、政治家访,营造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良好环境。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把党支部和巡视巡察组、审查调查组临时党支部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行使权力上要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要严之又严,认真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强化自我监督,健全内控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坚决防止以案谋私、跑风漏气、执纪违纪问题。要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用一言一行诠释干净的内涵、留下干净的记录。充分发挥机关党委、纪委和干部监督机构作用,对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认真核查,决不护短遮丑,对执纪违纪的坚决查处、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坚决清理门户,坚决防止“灯下黑”,用铁的纪律锻造纪检监察队伍,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同志们,新时代承载新使命,新使命要有新作为。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奋发有为、担当实干,坚决落实党的十九大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一刻不停歇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奋力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江西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