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规范农村小学附属幼儿园管理

12.08.2016  20:38

  不得借小学名义单独招收大班幼儿

  日前,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农村小学附属幼儿园规范管理的通知》,我省将新建、改建一批农村小学附属幼儿园,确保1500人以上的村都有农村小学附属幼儿园(或独立办园),并且不得借小学名义单独招收大班幼儿。

  记者了解到,我省将改善现有农村小学附属幼儿园办园条件,加强农村小学附属幼儿园设备配备。幼儿园要进行改水改厕,有条件的,每班应配备盥洗室、厕所,暂时达不到条件的,至少每层楼应配有盥洗室、厕所。

  属于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校舍改建类”项目的幼儿园,须办成公办幼儿园,不得出售或变相出售、出租、承包、转让;已出售、出租、承包或转让的,要限期收回。同时,幼儿园应严格控制班额(小班、中班、大班分别不超过25人、30人、35人),幼儿园招生不得与小学新生入学挂钩,不得借小学名义单独招收大班幼儿。

  此外,严禁擅自立项收费、提高标准收费,严禁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外收取费用,不得收取与入园挂钩的捐资助学费、赞助费等。幼儿园经费要与小学经费分账核算,收入结余要全部用于幼儿园建设发展。(记者 蔡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