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部署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
10月份为我省森林防火宣传月。为切实做好期间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省防火办下发通知,决定从10月1日至31日期间,在全省部署开展主题为“遵守野外用火规定,远离森林火灾危害”的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
《通知》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突出重点,深入宣传野外用火管理规定,强化林区群众的防火意识,确保活动取得成效。一是要发挥广播电视的主渠道作用。各级广播、电视滚动播放森林防火警示标语、公益广告,有计划地宣传森林防火好的经验做法,曝光森林火灾典型案例,开辟森林防火知识讲座;二是要出动森林防火宣传队。省、市、县、乡四级联动,全面出动森林防火宣传车,悬挂条幅,播放《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和《关于禁止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的通告》,走村入户,深入城乡巡回宣传。省森林防火总指挥部派出森林武警宣传小分队,深入重点地区巡查,相关市县予以配合;三是要派出航空护林直升飞机开展宣传。安排森林消防直升飞机深入防火重点区域,围绕学校、集市或居民点等人员集中地方,通过悬挂条幅、抛洒传单、低空飞行、登机巡视等形式,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四是要发送森林防火短信。加强与通信部门协作,向手机用户发送森林防火短信,宣传森林防火有关规定,提高全社会的森林防火意识;五是要设立森林防火区和重点防范区标志牌。各地结合实际,以森林、林木和林地及其边缘100-300米左右范围为标准,划定森林防火区,并按照有关规定划定本辖区的森林防火重点防范区,统一设立标志牌、宣传牌,强化依法治火;六是要印制森林防火宣传资料。各地印制《关于禁止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的通告》和《关于规范野外特殊用火管理的紧急通知》,制作森林防火宣传单、宣传手册,广泛宣传和发放。要求将《通告》、《通知》分送到每个乡(镇)村,张贴到每个景区和自然村、居民点,宣传单、宣传手册分送到每家每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