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隆重召开纪念《公证法》颁布十周年座谈会

28.08.2015  11:08
图为会议现场
图为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周萌讲话
图为省人大副主任谢亦森主持座谈会
图为省政协副主席胡幼桃参加会议
  •    8月27日,江西省纪念《公证法》颁布十周年座谈会在南昌召开,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周萌出席并讲话,省人大副主任谢亦森出席并主持座谈会,省政协副主席胡幼桃出席座谈会。

      座谈会上,省司法厅副厅长、党组成员邓奕强简要介绍了《公证法》颁布10年来我省公证工作取得的成绩、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夏克勤,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副校长朱爱莹以及南昌市、上饶市司法局,南昌市洪城公证处,省律师协会负责人分别就贯彻实施《公证法》做了交流发言。

      周萌指出,10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司法行政机关特别是广大公证工作人员围绕贯彻实施《公证法》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累计办理各类公证事项180余万件,为推进平安江西、法治江西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

      周萌强调,要深刻认识《公证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不断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公证法》的颁布实施, 标志着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证制度的进一步健全完善,标志着我国公证工作真正进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标志着公证职能作用和社会影响日益凸显,是我国公证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法制成果,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

      周萌强调,要积极适应全面依法治国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发挥公证工作的职能优势和独特作用。要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提供公证服务,推进完善现代市场体系;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加快绿色崛起等发展战略提供公证服务,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升级;积极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公证服务,保障和促进市场经济活动依法有序进行,努力实现公证服务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度融合。要在深化法治江西建设中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最大限度地发挥公证制度作为预防性司法证明制度的重要作用和服务、沟通、证明、监督等独特功能,忠实履行职责使命,找准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把公证工作有机地融入法治江西建设“三大重点任务”的全过程,为全面推进法治江西建设添威助力。要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始终坚持把公信力建设放在公证事业改革发展的突出位置,综合运用教育、制度、监督等手段,强化公证质量监管,以优良的作风、公正的品格,赢得人民群众和社会对公证工作的理解、信任和支持。要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关于发挥公证的预防功能,积极适应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对公证的需求,着力预防和避免争议、纠纷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周萌强调,要全面落实职业化、专业化要求,大力加强公证队伍建设,坚定正确政治方向,提升业务素质能力,培育良好职业道德,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业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的公证队伍。

      周萌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重视支持公证工作改革发展,把公证事业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支持公证体制机制改革,重视公证人才培养,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切实为我省公证事业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

      谢亦森就贯彻落实周萌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公证法》的实施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以及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汇报本次座谈会,尤其是周萌书记的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省委对贯彻公证法的要求上来,进一步重视支持公证法的贯彻实施,为推进公证事业改革发展创造更好的环境。二是要结合本地实际,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建议和意见,拿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坚定不移地推进公证体制机制改革、公证质量建设、公证队伍建设。各级人大、政府、法院、检察院和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公证工作,推动各方用创新的办法破解难题。三是要深入学习宣传公证法,不断提高学习宣传公证法的实效性、针对性和广泛性,为深入贯彻实施公证法营造浓厚的舆论环境。

      省委政法委、省编办、省人大内司委、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省政府办公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的有关领导,法学专家和律师代表,各市司法局局长,南昌市城区公证机构负责人,省司法厅领导邓奕强、肖良、叶青、魏伟,及有关处室负责人共60余人参加了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