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防指印发通知 贯彻落实省领导批示精神切实做好防旱抗旱工作
近期,省长易炼红和省防指指挥长、副省长胡强等省领导先后就防旱抗旱工作作出批示,强调要密切关注全省旱情,按照克强总理在防汛抗旱工作会议上讲话精神,部署落实相关工作;要科学指挥调度、全力抗旱救灾,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和生产生活需要。
日前,省防指印发《江西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贯彻落实省领导批示精神切实做好防旱抗旱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领导批示精神,切实做好我省防旱抗旱工作。
《通知》强调,要严格落实抗旱责任,确保责任到位。各地要高度重视防旱抗旱工作,按照抗旱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要求,立足抗大旱、抗久旱,切实加强对抗旱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各级抗旱行政责任人要深入旱区一线,及时解决抗旱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类水工程责任人要切实履行抗旱职责,严格落实防旱抗旱各项措施。
《通知》要求,要充分认清防旱抗旱形势,加强趋势研判。要综合气象、水情、工情、农情信息,结合社会生活生产需要,充分认清防旱抗旱形势,密切监视天气形势和水情变化,加强干旱监测预测,强化旱情趋势研判,为防旱抗旱决策指挥提供科学依据。要根据旱情发展和抗旱预案规定,及时启动抗旱应急响应,动员社会力量投入抗旱保生产、保民生、保安全。
《通知》要求,要加强水源利用管理,保障生产生活用水安全。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先生活、后生产,先节水、后调水,先地表、后地下” 的原则,统筹各方面抗旱力量,充分利用好现有水源,做好水源调配,制订切实可行的抗旱用水计划,优先确保城镇供水、农村人畜饮水、学校供水、重点企业和重点产业生产等用水。要明确管理责任,加强节约用水管理,实行“一把锄头”放水等管水、 节水措施,严格落实轮灌,坚决防范用水纠纷发生。
《通知》要求,要落实落细各项抗旱措施,千方百计增蓄保水。要在确保水库防洪安全的前提下,抓住降雨有利时机,调度好各类水利工程,积极稳妥增加水库蓄水防旱;特别是沿江滨湖地区要充分利用当前河湖水位较高的有利时机,抓紧提水引水,补蓄水量防久旱;要加强水工程的维修和养护,及时修复水毁灌溉设施,抓紧开展渠道清淤、疏浚和清障,减少跑、冒、滴、漏等浪费水资源的现象,确保干、支、斗、农、毛渠畅通,确保水工程抗旱效益充分发挥;要分析水源供需状况,积极采取开辟应急水源等措施,保障供水安全;要根据气象条件,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要加强抗旱服务的组织和管理,各级抗旱服务组织要深入抗旱一线,为基层提供抗旱技术指导,重点做好拉水送水、抗旱设施维护、抗旱浇地等服务工作;要多方筹措资金,加强抗旱资金保障。
《通知》要求,要加强抗旱信息报送及宣传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加强旱情和抗旱工作情况的收集、核查,及时上报旱情、灾情、水库蓄水及抗灾救灾信息;要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准确发布抗旱信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积极提供抗旱救灾工作的先进典型和好的做法, 营造防旱抗旱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