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领导高度赞誉江盐集团混改试点成果

26.10.2015  15:57

  经过一年多的努力探索和依法规范运作,在省委、省政府的高位推动下,江西省盐业集团公司混改试点取得实质性成效,9月9日,各股东正式签署混合所有制改革增资扩股协议,9月29日,召开职代会高票通过改制重组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江盐集团成为省出资监管企业新一轮集团层面混合所有制改革成功落地的“第一单”。

  对此,省委强卫书记、莫建成副书记给予了高度评价,在省国资委呈报的《关于江盐集团混合所有制改革取得实质性成果的专题报告》上分别作出专门批示。省委书记强卫批示:“祝贺江盐集团混改试点取得成功,望此举有力促进江盐集团加快发展步伐,发挥改革最大效益。”莫建成副书记批示:“完成混改试点工作后,要十分注重新体制运行,在市场化、资本化的基础上认真谋划未来发展,努力创造良好的经营业绩。”省领导的重要批示充分肯定了江盐集团混改试点取得的成绩,对今后的改革发展寄予了殷切希望,充分体现了省委对省盐业集团的关心、重视与支持。

  实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后,江盐集团将认真贯彻省领导的批示精神,围绕盐资源综合利用开发商和快消品网络综合运营商的战略定位,通过充分发挥各种所有制资本优势,进一步完善企业治理结构,转换生产经营机制,深入挖掘发展潜力,加快实现全国一流的盐资源综合利用、有优势的商贸物流企业发展目标。

  江盐集团混改试点取得实质性成果,不仅对于江盐集团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而且对于我省新一轮国企改革具有重要借鉴意义。实践中,江盐集团混改试点第一次在省产权交易所进行增资扩股项目公开挂牌操作;第一次聘请独立的第三方机构对项目实施路径设计和指导;第一次全角度、全方位公开披露项目信息和进展;第一次设计全新的骨干员工持股计划。在总结江盐集团混改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省国资委将积极探索规范省属国有企业混改基本程序和模式,有序推动其他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