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兴市着力加强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
自1994年10月矿产资源补偿费开征以来,德兴市矿产黄金管理局加大力度,强化措施,征管工作取得了较为的显著成绩,已累计征收入库15.1亿元,征缴总额占全省的70%左右,连年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征收任务,今年1-9月已实际征缴入库1.5亿元,仍然保持了稳中有升的态势, 2003年该局被国土资源部授予“全国矿产资源补偿费征管工作先进集体”。2012年2月该市被国土资源部授予以矿产资源为主导的首届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
强化宣传,提高认识
始终把做好国务院第150号令、省政府第35号令的宣传作为突破口来抓,利用各种场合,采取各种手段大造舆论,广造声势。在具体宣传中,坚持“三个注重”,即形式上注重多样性、新颖别致、群众喜闻乐见,内容上注重资源国家所有、资源有偿开采,对象上注重面向各类采矿权人;突出“四个结合”,即群众宣传与各级领导干部宣传相结合,普及性宣传与重点、热点矿区宣传相结合,正面引导宣传与对个别“钉子户”行政处罚教育相结合,日常监管与上门宣传相结合。把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贯穿于采矿权申请登记、采矿许可证年检、 “三率”指标考核、储量动态检测、矿产资源执法监察等矿政管理工作全过程,进一步增强了矿山业主的法制观念,实现了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由消极到积极、由被动到主动的“两个转变”。
健全队伍,提高素质
为切实加强矿产资源补偿费征管工作的领导,该市经市委、市政府批准,于1994年专门成立了矿产黄金稽查征费所,为副科级事业单位,核定了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并配备了专门的交通工具。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征费所全力抓,机关业务股室配合抓,乡镇矿管员协助抓的征管网络和工作机制。同时,为了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征管人员素质,有计划地选派骨干人员参加部、省等上级主管部门举办各种业务培训。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的形式,不断加强与地方财政、税务、物价、审计、金融等部门的沟通与交流。征管人员全部实行持证上岗、依法行政。每年年初,该们都要在调查研究和审核矿山企业年报的基础上,认真测算应缴费额,把全年征费任务双向分解到矿山企业和征管人员,落实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把补偿费征缴与干部职工年度绩效考核直接挂钩,与矿山企业年度评先创优挂钩。根据矿山企业的类型、规模和区域分布,把纳费对象分成大型矿山、黄金矿山、非金属矿山三种类型,由征费所负总责,分别指派征费所、黄金管理股、矿产开发管理股专职人员承担征管工作。
完善制度,落实措施
建立和完善了企业申报、征管审核、票据管理、征费台帐、减免会审、会计稽查、廉洁征费等一系列征管工作制度。在具体措施上,推行“四个公开”,即费率公开、回采率系数公开、每月应征数和实征数公开、征管工作流程公开;着力实施“五个一”工程: 一是 每月实行一次申报、审核和入库。矿山企业每月1-10日将上一月采出的矿产品销售数量、销售价格、销售收入等与补偿费有关的基础数据进行申报,征管人员认真审核,及时就地征收缴库,做到审核、开票、入库三个环节缺一不可,充分利用“一张图管矿”信息化平台,全面推行补偿费数据网络直报。切实做到不留空白点,力求补偿费征收全覆盖,提高实征率,努力实现征收覆盖面、征收入库率“双百”目标; 二是 每季度开展一次宣传。结合采矿许可证年检、矿产资源储量动态检测、矿产资源执法巡查、矿山企业基础年报统计,及时将矿产资源补偿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调整信息传递给采矿权人; 三是 每半年开展一次稽查。重点核查票据使用是否规范,对矿山企业缴纳补偿费情况进行查漏补缺,与市人民银行国库专柜每半年进行一次对账; 四是 每年开展一次清算。12月20日前,征管人员深入各矿山企业,与财务人员对全年补偿费缴纳情况进行一次清算,全面掌握应征数、实缴数和欠缴数; 五是 每年开展一次考核。对矿山企业和重要矿种进行“三率”考核,核定开采回采率系数并以文件形式下发考核结果,作为矿产资源补偿费计征的重要依据,将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与矿山资源储量消耗直接挂钩,对补偿费缴纳情况做得好的矿山企业实行表彰,在采矿登记、有关项目申报、国家资金扶持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主动服务,规范管理
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以德兴铜矿田、金山金矿田、银山银铅锌铜金多金属矿田、黄柏万村优质石灰石储备保护区、龙头山李宅岅大萤石石煤矿区等区域为重点,以铜、金、石灰石、萤石、石煤等矿种为重点,以取缔无证采矿、查处超层越界开采、非法转让矿业权、破坏浪费资源、引发安全隐患、影响生态环境为重点,采取热点矿区不放松,难点矿区合力突破的办法,于1995年开始和2005年开始分别开展了各长达4年之久的两次大规模的集中专项整治,市政府将矿业秩序整治工作列入目标管理考评重要内容,每年与乡镇签订责任书,有效地促进了矿业秩序的明显和根本性好转。切实抓好政风、行风、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牢固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积极为矿山企业排忧解难。德兴铜矿充分合理利用废石、废水和低品位铜矿资源,综合回收共伴生矿种,申请减免补偿费,该们依照国家政策和法规,积极向省国土资源厅请示,经省财政厅和省国土资源厅核准,该矿历年来已累计减免补偿费5926.32万元。在征管过程中,严格执行矿产资源补偿费“收支两条线”管理,规范使用“专用缴款书”和“自收汇缴专用收据”等专用票据,实行“申请领用、以旧换新、年终结算”的办法,坚持票据领用核销、专人保管和定期报告制度,经常性地开展票据使用和保管情况检查,将矿山企业所缴纳补偿费及时足额入库,从未设立过渡性账户,从未发生截留、坐支和挪用补偿费现象,在历年的财政部专员办、上饶市审计局、江西省审计厅以及国家审计署对该市矿产资源管理专项审计和2013年10月份国土资源部全国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专项检查中,均得到了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