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管委专项督导整改“创文保卫”城市管理问题

21.11.2014  12:44

  近日,为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切实做好职责范围内“创文保卫”工作任务,加强对全市城市管理工作的督导,市城管委决定,由该委领导、相关业务处室及市城管综合执法支队分工,专项督导整改“创文保卫”城市管理问题。

   督导时间 督导内容

  11月17日-12月31日,市城管委领导每两天、机关处室每一天不少于一次,时间段根据工作安排任意选择(上午 08:00-12:00,下午 13:30-17:00,晚上 19:30-22:00)。

  按照市“创文保卫”工作要求和全国文明城市指数测评标准,对全市建成区范围(含与新建县、南昌县结合部)进行督导。内容主要包括占道摊点、出店经营、市容环卫、施工围挡、渣余土运输泄漏、道路、路灯、公厕及垃圾中转站等存在问题。

   突出重点 分工负责 专项督查

  督导人员采取乘车、骑自行车或步行等方式,突出重点、分工负责、专项督查。设施管理处负责施工围档、市政道路设施问题;固废管理处负责渣余土泄漏问题;户外广告处负责违规广告问题;市容管理处负责路灯及景观灯问题;综合协调处负责果壳箱、公厕及垃圾中转站问题;市城管综合执法支队负责占道摊点、出店经营问题;规建执法处负责乱搭乱建问题;环卫管理处负责机械化清扫、冲洗及路面保洁问题;精细化考核办负责委属单位考核及垃圾广告问题;督查考核处负责跟踪落实、督查考核市委常委检查暗访时发现的问题和全面督导。

  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跟踪采集核实整改

  督导工作以解决实际存在问题为目的,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督导过程中发现的一般问题通过数字对讲系统下派相关单位整改;对于发现的较大突出问题应当通知责任单位人员到场,即时协调解决。

  市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应即时将领导督导发现问题下派至相关单位整改,并要求采集员跟踪采集、核实整改,纳入日常考核。此外,每周二下班前将上一周各领导、处室及支队督导发现的问题数量及下派整改情况报送委督查考核处;该委领导、处室及支队于每周二下班前,将上周督导现场协调解决的较大突出问题告知该委督查考核处,统一汇总上报。

  分工督导“创文保卫”城市管理工作期间,该委“啄木鸟”行动领导轮班上路督导照常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