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委会综合督查七组对赣州市开展安全生产督查

31.08.2015  16:13

根据《江西省安委会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的通知》(赣安明电[2015]30号)安排,2015年8月25日-28日,由省国土厅侯克常副厅长带队,省安监局、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派员参加的省安委会综合督查七组对赣州市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督查。

督查组先后赴宁都县、会昌县和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督查了三个基层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检查了江西易富科技有限公司、江西永通科技有限公司、会昌县金龙锡业有限公司、会昌县万福烟花爆竹批发有限公司、江西章贡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和赣州国盛铁路实业有限公司等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

督查组充分肯定赣州市各级政府能够认真落实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在天津港“8.12”爆炸事故发生后,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迅速就安全生产作出批示,组织召开专门会议,对本地区安全生产作出部署,政府领导带队参与安全检查,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安全生产高压态势。各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普遍开展了安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

督查组将督查情况向赣州市政府进行了反馈,并就政府各职能部门如何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承担起安全生产专业监管责任,各级政府如何把安全生产压力传导给企业,督促企业动起来抓安全等提出了要求。赣州市政府邓忠平副市长表示:督查反馈情况将通报全市,指出的问题会尽快落实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