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友副厅长率队督查入河湖排污口专项整治工作

30.12.2016  03:35

召开座谈会

现场检查

  按照省水利厅、环保厅、住建厅、农业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江西省入河湖排污口专项整治工作督查的通知》(赣水资源字[2016]36号)部署安排,2016年12月19日~23日,朱来友副厅长率省水利厅、环保厅、住建厅、农业厅成员组成的第一督查组,对鹰潭、上饶、景德镇三市入河湖排污口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现场督查。

  督查组分别与鹰潭、上饶、景德镇三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召开座谈会,听取开展入河湖排污口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先后实地检查了鹰潭市主城区饮用水源地、城南污水处理厂排污口、白露河市政污水截污工程施工现场,余江县污水处理厂排污口、饮用水源地、江西安晟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排污口。上饶市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排污口、西迁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上饶县茶亭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广丰区污水处理厂排污口、湖丰镇平源水库养猪场拆除现场、东阳乡詹家坞水库养猪场拆除现场。景德镇市西瓜洲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富祥药业排污口、德镇市焦化排污口,乐平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乐平市金园牧业猪-沼-菜生态养殖基地。

  督查中,朱来友副厅长要求各市、县要高度重视入河湖排污口专项整治工作。他强调,目前全省正在全面推行河长制,而且河长制现已上升为国家意志,这项工作是省河长办部署多部门联合行动的重要专项整治工作之一,到时必须要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他指出,下步要开展好整治工作,关键要进一步做到三点,一是摸底核查要实要细,要全面完善台账数据信息;二是整治措施要突出重点,问题导向,措施到位。要把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和社会关注强烈的排污口、高污染行业及规模以上的排污口列为重点整治对象,要针对整治对象存在的问题,分类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明确责任部门,明确时间节点;三是市、县党委政府要加强领导统筹,各级河长办要加强协调督导,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按照各自的法定职责,抓好整治措施的落实。

  鹰潭、上饶市政府分管领导,余江县、上饶县、广丰区、乐平市政府分管领导陪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