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委会煤炭领域专项督查组对萍乡矿务局进行督查

11.11.2013  17:04

  11月7日至8日,按照《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的通知》(赣安办明电[2013]99号)要求,江西煤矿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贺爱民率省安委会煤炭领域专项督查组对萍乡矿务局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

  督查组一行听取了萍乡矿务局和杨桥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汇报,深入到杨桥矿井下现场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并在杨桥矿召开全矿区队长以上领导干部会议。

  贺爱民在会上宣贯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栋梁“在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座谈会(北京片区)上的讲讲话”精神,通报了曲江矿“9·30”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情况,就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要求。

  一、时刻坚守底线,把握红线。一是要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思想认识;二是要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三是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特别是要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认真严格履职,严守制度。一是要认真履行各级领导“一岗双责”、“党政同责”的职责;二是要严格遵守各项制度,用制度来管好安全生产:三是要不断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三、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一是要改变安全大检查工作到基层出现层层递减的状况;二是要将大检查中好的东西进行总结,提升为制度;三是要立即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回头看,切实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四、进一步排查事故隐患。一是要加大瓦斯及防治水工作隐患的排查整治力度;二是矿长要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总责;三是要通过隐患排查工作,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

  五,严查事故,严肃追责。一是要认真汲取高坑“9·2”事故和曲江“9·30”事故教训,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二是要深刻反思发生事故深层次的原因;三是要严肃事故责任追究。

  六、积极部署好当前的安全生产工作。一是作为省属国有煤矿,在安全生产中要起表率作用;二是要认真做好十八届三中全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三是落实各项工作,坚决杜绝发生重大事故。(王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