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与四国知识产权机构举行双边会谈
7月21日,在“一带一路”知识产权高级别会议期间,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在北京应约分别与巴基斯坦、摩尔多瓦、拉脱维亚、立陶宛等四个国家的知识产权机构负责人举行双边会谈,介绍了中国知识产权工作的新进展,表达了希望不断深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知识产权合作与交流的意愿。
申长雨在会见巴基斯坦知识产权组织主席沙希德·拉希德时表示,今年是中巴建交65周年,中巴两国有着肝胆相照的深厚友谊和全天候战略合作伙伴关系。2009年,中巴两局就建立了双边合作关系。近年来,双方在文献交换、人员培训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合作。“一带一路”建设为双方合作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和空间。希望双方共同努力,继续加强高层交往,不断丰富双边合作内容,以良好的知识产权合作成效为促进两国经贸发展和科技进步作出贡献。
沙希德·拉希德表示,中国是巴基斯坦最好的朋友和最有力的支持者,十分高兴看到中国知识产权事业近年来取得了巨大成绩,也为巴基斯坦提供了学习和借鉴的好经验,希望进一步完善双边合作内容,不断提升双边合作水平。
申长雨在会见摩尔多瓦知识产权局局长屋大维·阿波斯托尔一行时表示,“一带一路”倡议契合沿线国家的共同需求,为沿线国家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开启了新思路、新机遇。中摩两国不仅有传统友谊,而且也有知识产权合作的基础。2012年,中摩两局签署了知识产权合作协议和双边合作计划,通过多种形式在双边和多边框架下开展了良好的合作与交流。希望进一步加强两局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合作,共同为两国用户提供更加专业、优质和便捷的知识产权服务。
屋大维·阿波斯托尔表示,中国在以知识产权支撑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经验值得学习。希望进一步加强与中国的知识产权合作,共同为推动中摩两国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申长雨在会见拉脱维亚专利局局长桑德利斯·拉加诺夫斯基斯时表示,当前,中国正在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知识产权制度作为创新发展的基本保障,作用日益凸显。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需要与包括拉脱维亚在内的“一带一路”沿线各国及全球知识产权机构紧密合作,交流互鉴,取长补短。希望借此机会,推动双边合作进一步深化,以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为两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桑德利斯·拉加诺夫斯基斯表示,拉脱维亚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2015年,拉脱维亚政府通过了《知识产权保护与实施纲要(2015-2020年)》。希望学习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经验,进一步开拓双边合作更加广阔的空间。
申长雨在会见立陶宛专利局副局长兹尔维纳斯·丹尼斯时表示,立陶宛作为欧盟成员,在波罗的海地区有着重要的影响。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希望与立陶宛专利局建立和发展友好合作关系。希望此次会面,成为中立两局开展正式合作的新契机,逐步建立起顺畅的沟通交流机制,并通过双方的不懈努力,以良好的知识产权合作成效支撑两国经济社会发展。
兹尔维纳斯·丹尼斯表示,立中两国政府一直保持良好的高层交往,立陶宛对“一带一路”建设及“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十分感兴趣。立陶宛专利局希望与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建立正式的合作关系,推动两国经济创新发展。(知识产权报 记者 赵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