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报社论:为深化改革汇聚动力 让创新源泉充分涌流

20.01.2017  13:12

  唯改革者进,唯创新者强,唯改革创新者胜。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总体方案》(下称《方案》),这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深化改革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为探索突破知识产权体制机制障碍、更好发挥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作用、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具有示范意义的改革样板,为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提供有效的实践支撑。

  发展是硬道理,改革是真动力。《方案》遵循“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充分发挥有条件的地方在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方面的先行探索和示范带动作用,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构建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探索支撑创新驱动发展的知识产权运行机制。通过加快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实现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更加顺畅、执法保护体系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升等工作目标,必将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保障和激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助推经济发展提质增效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在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新形势下,知识产权大而不强、多而不优、保护不严、效益不高等问题尤为突出,究其原因,其中重要因素之一就是知识产权管理多头分散,制度优势难以发挥,不能满足创新主体和市场的需要。尤其在部分地方已步入创新驱动发展窗口期的情况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在机构性质、行政级别、职能配置、隶属关系等方面“五花八门”,“分兵把守”情况突出,无法满足我国企业对于知识产权集中管理体制改革的强烈需求,更无法推动知识产权制度良性发展,为地方创新驱动发展营造更好的基础环境。

  开展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迫切需要。知识产权制度是市场化配置创新资源的基本制度。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有效促进创新,必须通过提高知识产权制度的整体运行效率,优化知识产权的制度供给。实施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是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全链条的关键,可以有效加强技术创新成果供给,更有效促进各类资源向创新者集聚,增强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和活力。

  开展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是实行严格知识产权保护的迫切需要。保护知识产权在内的各类产权是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不力、侵权易发多发,体制机制障碍是重要原因之一。特别是,多个部门分别管理不同类别的知识产权造成管理职责不清,行政效率不高,行政资源分散,不利于全面、依法、严格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知识产权,亟需加强行政资源整合,科学划分管理职责,按照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的要求,抓紧构建权界清晰、分工合理、责权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知识产权体制机制。

  开展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迫切需要。开展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是完善行政体制,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目前按照类别多部门分别管理知识产权的模式,行政管理效率不高,公共服务水平难以满足社会需要,增加了市场主体创新和维权成本,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时候。有条件的地方应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抓紧探索有效可行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机制,切实提高政府知识产权部门战略规划、政策引导、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切实推动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开展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是实现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的迫切需要。知识产权是国际经贸往来和技术合作的通行规则。从各国实践看,对各类知识产权实行综合集中管理符合客观规律和国际通行做法。截至2016年底,世界知识产权组织188个成员国中有181个国家实行综合管理。当前,我国企业“走出去”步伐加快,保护海外知识产权利益的需求明显增加,要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发展现实需要,形成有中国特色的、更加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机制,更好维护我国国家和企业利益。

  改革是发展的强大动力,改革是创新的不竭源泉。我们相信,高擎改革的火炬,让改革成为发展的“开路先锋”,我们一定能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推动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责权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知识产权体制机制,实现提升管理效能、支撑创新驱动、促进经济健康稳定发展的改革效果。(知识产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