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出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政策,助力“双创四众”健康发展

28.10.2015  11:35

近日,江西省知识产权局、江西省银监局共同印发了《江西省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启动开展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这是江西适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形势需要,鼓励金融创新,加强知识产权资源与金融资源的有机结合,推进四众(即众创、众包、众扶、众筹)健康发展和进一步推动江西发展升级和产业创新升级所推出的一项重要举措,将有效缓解省内中小微企业尤其是科技型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难题。

办法》中提出,江西将着力构建融资服务平台,大力加强政府引导和银担合作,综合运用资本投入、代偿补偿等方式,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引导和促进融资服务机构和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四众企业提供快捷、低成本的融资服务,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多方分担机制。根据《办法》的规定,省知识产权局将在省专利专项资金中列支专利权质押融资资助资金,用于补助中小微企业以专利权质押方式向银行贷款所支付的利息和因质押贷款所发生的评估、担保、保险等中介服务补贴。凡在江西省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自主专利权的中小微企业用自有专利权向银行申请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后,可申请贴息补助和评估、担保、保险补助。每家企业享受贴息总额上限为50万元。

据悉,江西省知识产权局为制定该项政策开展了大量的前期调研工作,参与企业知识产权融资需求调查的企业共843家。调查情况表明,一方面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需求非常明显,另一方面,大部分企业又还没有把专利权和商标权等知识产权作为企业最重要的资产来经营。受调查企业中有524家企业(占62.15%)迫切需求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期望通过专利权质押方式实现专利权的市场价值。

目前,江西省知识产权局已于当月启动了省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工作,经过申报和审核,九江市、赣州市、新余市和共青城市知识产权局列为全省首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单位。此前,南昌市已于2009年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为全国首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单位并开展了大量的质押融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