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开展水泥制造和石材加工企业粉尘危害治理现场检查
20.10.2014 16:47
本文来源: 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近日,宜春市安监局下发《关于对水泥制造和石材加工企业粉尘危害治理进行现场检查的通知》(宜市安监管健字〔2014〕 225号),通知要求10月中旬至11月底各县(市、区)安监部门就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危害检测、控效报告、现场管理五个方面对属地水泥制造和石材加工企业粉尘危害治理进行现场检查。
通知指出,各地石材加工企业粉尘危害治理可结合本地实际、参照水泥制造企业粉尘危害治理现场检查内容、要求、评判标准执行,实施分类指导。对检查分数在80分以上的,予以通报表扬;对检查分数在60分以下的要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对治理工作认识不到位、基础工作不落实、粉尘严重超标且缺乏个体防护和职业病防护设施的企业,该处罚的要依法处罚,该停产整顿的要停产整顿;职业危害大、情节严重的企业,要按照总局要求,提请当地政府依法予以关闭。各企业粉尘危害治理情况,将向社会公布。
通知还要求各县(市、区)安监局于12月5日前,将石材加工企业粉尘专项治理情况及拟关闭企业名单,书面报宜春市安监局。(宜春市安监局供稿)
本文来源: 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0.2014 1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