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鲁名作“山区修梯田”拍卖未果 女儿拿回捐国博
看到父亲画作上出现了三方新印章后,石丹一边提出异议,一边拿出手机拍照
摄/记者 曹博远
法制晚报讯(记者 王晓飞)委托歌德拍卖公司拍卖父亲、已故著名中国画家石鲁名作《山区修梯田》未果起诉返还(本报曾报道),胜诉后,石丹申请强制执行。
在经历一番风波后,今天上午,朝阳法院执行庭将石丹申请执行的《山区修梯田》画作交还给了石丹本人,经国家博物馆专家鉴定后,石丹当场将画作捐赠给中国国家博物馆。
案件起因 委托拍卖父亲画作 未果诉返还
2010年5月7日,石丹与歌德拍卖公司签订委托拍卖合同,委托歌德拍卖公司在2010年春季拍卖会上拍卖其父石鲁画作《山区修梯田》。
2010年6月18日,歌德拍卖公司将《山区修梯田》以3980万元的价格拍卖给了竞投人程学农(代理人娄玉冰)。由于程学农发现歌德拍卖公司与娄玉冰存在恶意串通的行为,拒绝付款。之后,双方达成协议,歌德拍卖公司退还程学农50万元保证金,双方解除拍卖合同,由第三方张某以比程学农竞拍价或高于竞拍价格收购该幅作品。
此后,石丹也与歌德拍卖公司达成退还画作协议。但至2011年3月,歌德拍卖公司仍拒绝归还画作。石丹遂诉至法院,要求判令歌德拍卖公司返还画作。
法院判决胜诉 石丹申请强执
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庭追加了当时已经实际付款并持有画作的张某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歌德拍卖公司辩称,张某经程学农授权后已经付款并实际领取了画作,石丹要求返还画作的理由不成立。其次,2012年6月中国国家博物馆向歌德拍卖公司发函,称涉案画作的所有权已经转移给中国国家博物馆。
朝阳法院审理后认为,石丹委托歌德拍卖公司拍卖《山区修梯田》,在拍卖未能成交的情况下,石丹要求歌德拍卖公司返还并解除委托拍卖合同,法院予以支持。最终法院判决被告返还石丹其父画作。石丹随后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法院经审理认定被执行人歌德拍卖有限公司(拍卖人)和张某(占有人)有共同归还涉案画作的义务,据此,朝阳法院依据涉案画作的拍卖价值,冻结了歌德拍卖公司的账户,并认为两被执行人确有实际履行能力,故对歌德拍卖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张某采取了限制措施。
后经双方协商,张某同意返还涉案画作。石丹表示,在拿回父亲画作后,将捐给中国国家博物馆。
上午现场 画作现三方新印 石丹要求重裱去除
今天上午,返还画作《山区修梯田》的仪式在中国国家博物馆举行,因画作将捐赠,已提前交国博保存。
上午9时40分许,在国博一个大厅内,这幅画作被执行法官拆开法院封条,法院拍照登记展示后,由石丹及第三方等现场鉴定真伪。
当工作人员及石丹小心翼翼打开画作后,石丹露出惊讶的表情,她戴上眼镜仔细观看,“原画本身没什么问题,但是画上多了三方印章,是后来添加的,跟我交给拍卖方的原画不一致。三方章子加盖的位置和形式都是对画的破坏,有损画作完整性”。石丹有些生气地说。
她希望画作回到国博以后重新装裱去掉印章,费用由歌德公司负责。
张某称,章是他盖的,当时拍得画作本来要用于自己建美术馆,所以才盖了自己、母亲及美术馆的相关印章。
执行法官随后表示,石丹对重裱画等要求可以通过其他法律途径解决。最后,石丹接受了这幅《山区修梯田》画作,并将画作转捐给中国国家博物馆。
石丹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当时她配合歌德拍卖公司在北京进行一个陕西画家的宣传活动,所以拿出父亲的大、小两幅画给歌德拍卖公司,约定大画展示、小画拍卖,但歌德拍卖公司却违规将大画拍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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