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国土资源厅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批公示

15.03.2017  18:31

      依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第44号令)《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范》TD/T1031.1—2011、《江西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技术要求(试行)》(贛国土资字[2015]86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16年9月4日通过省地质灾害防治协会审查的广丰县吴村镇磷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和江西省龙南县石宝山铜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批情况予以公示,欢迎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17年3月15日-2017年3月24日。

通讯地址:江西省团结路66号省国土资源厅地质环境处

联 系 人:王东仓

联系电话:0791-86717136

序号

方案名称

编制单位

采矿权人

采矿许可证号

主要治理方案

备注

1

广丰县吴村镇磷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

江西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赣东北大队

广丰县吴村镇磷矿

3600000140244

截排水沟、井口封堵、工业场地覆土复绿、建构筑物砌体拆除、复垦农田、地质环境监测等

2

江西省龙南县石宝山铜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

江西省地矿资源勘查开发有限公司

龙南县国鑫矿业有限公司

新设

拦挡坝、截排水沟、井口封堵、工业场地覆土复绿、建构筑物砌体拆除、沉淀池、地质环境监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