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视国法 砂场老板非法采砂“蚕食”近30亩林地

05.09.2014  16:32

非法占地并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进行采砂,造成林地大量被毁坏。日前,山东省荣成市人民法院一审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对被告人毕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

2013年9月至12月,家住荣成市东山街道的毕某在未经当地国土部门审理和报经人民政府批准的情况下,先后雇用多名人员在东山街道办事处甲子山村南900米处的山林内,架设机器取土洗铁砂,造成防护林资源的严重破坏。荣成国土局虽于2013年10月向毕某下达责令停止违法采砂行为通知书,但其依然继续违法采砂卖砂。2013年12月, 公安机关遂以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对其刑事拘留。后经勘查认定毕某取土洗砂占用林地面积达30亩,毁坏林木立方材积108立方米,致使林地原有植被和林地种植条件严重毁坏,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39万元。

荣成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毕某非法占用林地取土洗铁砂,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林地大量毁坏,其行为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鉴于毕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有自首情节,且能和荣成东山街道办事处甲子山村村委会达成赔偿协议,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记者姜东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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