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研发税收优惠 助推企业科技创新
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是国家推进创新发展战略的税收重头戏。全省国税部门和科技部门联合发力,加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落实力度,积极宣传解读政策,简化优惠办理流程,及时落实政策红利。今年上半年,办理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金额31.55亿元(折合减免企业所得税7.89亿元),同比增长60%,大大提升了企业的政策“获得感”。
一、积极宣传解读政策,帮助企业解难释惑
一是联合编写优惠操作指引。今年5月,省国税局联合省科技厅、省地税局编写《江西省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操作指引》,明确研发立项,研发费用核算和归集,优惠申报、备案及后续管理,异议项目鉴定等环节规定。企业一册在手,政策一目了然。共向企业免费发放1万余份资料。二是联合举办政策宣讲会。7月底,省、市、县国税部门和科技部门三级联动,举办全省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宣讲活动,通过视频方式对全省高新技术企业、拟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企业以及其它开展技术研发、创意设计活动企业开展全覆盖式宣讲,重点解读最新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和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帮助企业了解掌握政策要点、办理流程、异议处理等政策和操作层面要求。全省2000余户企业,超过4100余人参加了视频宣讲。三是联合组建团队开展重点企业个性化服务。省、市、县国税局联合组建研发费用政策专业团队,对江铃汽车、晶科能源、正邦科技等研发费用支出金额较大的重点税源企业,结合行业特点开展个性化政策解读,对纳税人反映的突出问题,及时回复反馈,充分释放优惠政策正能量。
二、简化优惠办理流程,帮助企业专注研发
一是改进优惠备案管理要求。按照简政放权要求,由企业自主申报、自行享受税收优惠,不再事前审批备案,众多相关佐证材料由企业留存备查,不需再报送税务部门;明确省内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备案统一由总机构完成。二是改进项目争议解决方式。7月份,省国税局联合省科技厅、省地税局下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异议项目鉴定有关问题的通知》(赣国税发〔2016〕122号),首次明确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争议项目解决机制。从程序上明确存在异议时由税务部门转请科技部门鉴定,不再由企业提交科技部门鉴定,规定鉴定费用由科技专项经费列支,不得向企业收取鉴定费用,保证鉴定的客观公正。争议解决机制的建立,既有效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研发投入积极性;又规范税务部门执法行为,化解执法风险。三是改进纳税便捷服务水平。开通江西国税网上办税平台,纳税人足不出户即可办理税收优惠;推进税收优惠同城通办,着力解决企业异地申报难题;优化企业纳税申报系统,自动推送最新优惠政策,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
三、及时落实政策红利,帮助企业加快创新
一是促进传统产业改造创新。科技创新税收优惠政策有力支持我省企业发展,2015年江铃汽车以22.22亿元成绩荣登江西A股上市公司净利润榜首,其中重要因素是企业近年来注重技术改进和创新,共推出106项技术改进项目、150多项技术革新项目,仅2016年就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7.2亿元,相当于企业获取政府补助研发资金1.8亿元。二是形成新兴产业核心竞争优势。光伏产业的龙头企业晶科能源控股有限公司研发的多晶电池技术,荣获2016年度全球可再生能源领域最具投资价值的领先技术蓝天奖。该企业,其近五年来享受研发加计扣除优惠累计达6.28亿元,为企业加大技术研发投入提供了有力支撑。三是推动重点产业实现突破发展。航空制造产业是我省创新型省份建设的重点产业,其中以洪都航空、昌河航空为代表的6户企业,2016年共办理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5.83亿元,有力地推进了我省重点产业的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