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17.8亿助贫困中小学“硬件”升级
为切实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的基本办学条件,我省安排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专项资金17.8亿元。其中,财政部、教育部下达中央专项资金15.2亿元,省财政厅计划安排省级专项资金2.6亿元。
中央专项资金全部用于支持我省国定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地区、中央苏区县、享受西部政策县和省定连片特殊困难县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包括修水县、乐平市、会昌县、于都县、赣县、上犹县、瑞金市、南康区、余干县、鄱阳县、万年县等共计64个县(市、区);省级专项资金则继续用于改善其他36个县(市、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的基本办学条件。在17.8亿元专项资金中,有10.5亿元于去年底提前预拨至各县(市、区)。
在使用范围上,专项资金支持用于全面改善江西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的基本办学条件,力助学校“硬件”升级。一是校舍及设施建设类项目,如维修改造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必要的教室、实验室、图书室、运动场等教学设施,新建、改建和修缮必要的学生宿舍、食堂(伙房)、饮水、取暖、厕所、澡堂等生活设施,扩容改造现有的县城“大班额”义务教育学校,并在宽带网络接入学校的条件下建设校园内信息化网络基础设施;二是设备及图书购置类项目,如购置必要的教学实验仪器设备、音体美器材等教学设备,为宿舍、食堂(伙房)、饮水等公共生活设施配置必要的仪器设备,为图书室购置适合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学生阅读的课外图书,购置多媒体教室、校园网等信息化建设所需要的仪器设备。
按照要求,17.8亿元的专项资金全部用于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各地在安排专项资金时,按照“实用、够用、安全、节俭”的要求,分轻重缓急,将专项资金尽快分解落实到项目。同时,把满足基本需要放在首位,优先解决最贫困地区、最薄弱学校的基本办学条件问题,优先购置、建设教学和学生生活最急需的基本设备和设施。“专项资金注重投入效益,做到改一所,成一所,杜绝超标准建设和打造豪华学校,也不得将资金向少数优质学校集中,拉大教育差距。”省财政厅、教育厅将适时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对于虚报、冒领、挤占、挪用、套取财政专项资金等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