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收受礼品券 3人被处罚并通报

08.12.2014  19:57

  本报讯新法制报首席记者朱叶记者周浔报道:7日,记者获悉,江西省交通厅日前对3人违规收受礼品券问题发出通报。2014年9月2日至3日,某公司大区总经理通过快递方式向江西方兴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陈广辉、采购部副经理褚艳武和江西省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交通工程设计分院员工杨跃莲寄送了中秋礼品券,每张礼品券价值人民币258元。经过谈话,杨跃莲于10月9日将礼品券等值款交至江西省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陈广辉、褚艳武于11月17日将礼品券等值款交至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西赣粤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决定对陈广辉、褚艳武两人作警示谈话处理,并各扣发一个月的绩效薪金。江西省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决定对杨跃莲作警示谈话处理,责令作出深刻检查,并扣发绩效薪金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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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熊灵 通讯员 曾志明 谢建春 政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