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持40万礼物欠条状告男友 法院:不存在真实借贷关系

02.04.2014  11:09

  □案例

  小玉经营了一家服装店,男友阿华家里做五金生意,两人相恋多年,感情一直都还行。

  不过,阿华有点抠门,虽然也算个富二代,但在小玉身上舍不得花钱。每到小玉生日、情人节等重要日子,阿华虽然都口口声声说给小玉买礼物,但到最后总是不兑现承诺,或者买一些廉价低档的礼物搪塞。

  起初,小玉也没觉得怎样,喜欢的东西自己也买得起。可看到身边小姐妹们都在节日里晒礼物,她心里不是滋味。为了自己也能显摆下,小玉想到一个办法:“你不是答应给我买礼物吗?那你白纸黑字都给我写下来,要是不买就算欠我的!”

  名牌包包、高档化妆品、宠物狗,甚至小轿车,小玉想买的,统统自己掏钱买下,同时让阿华签下相应价格的欠条。

  阿华以为小玉是闹着玩,每次小玉提出要买啥,他都答应签欠条。他想,反正不用自己掏钱。

  谁知几年累计下来,借条已经40多万元了。

  去年年底,两人闹矛盾,冷战一段时间后选择分手。回想这段恋情,青春搭进去了,啥也没捞着,小玉心有不甘,便想到了阿华曾经签下的欠条。

  小玉以民间借贷纠纷为由将阿华告到了法院。

  □说法

  法院认为,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的生效必须有借贷双方的借款合议以及借款的实际交付。本案中,阿华虽出具借条给小玉,但双方之间并不存在真实的借款合议,小玉也未将借款实际交付阿华。因此,双方之间并不存在真实的借贷关系,小玉向阿华讨要借款,无事实和法律依据。

  日前,法院依法驳回了小玉的诉讼请求。(彦明黄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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