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晴川:对“埋儿奉母”广告不必过度解读

27.10.2014  11:57

  为了弘扬孝道,弘扬传统文化,最近,安徽省六安市便以二十四孝故事为题材制作了一批街头公益广告,引发了争议。而且最让人难以接受的,和鲁迅先生反感的一样,都是那个叫“郭巨埋儿”的故事。有市民说,行孝道,就要埋葬掉自己的孩子的做法,光是想一想,就觉得“瘆得慌”。(10月26日 新华网)

  客观而言,“二十四孝”虽是中华民族传统孝道文化集大成者,但很多内容已与现时代脱节,有些更是不符合新社会的新要求,尤其像“埋儿奉母”,其画面感确让人心里“瘆得慌”,不仅悖逆现代人的道德伦理,更涉嫌违法犯罪。但对于这样的广告牌,我们还是应多些理性解读,不必反应过度。

  这里面首先有一个对“二十四孝”的认识问题。应该说,“二十四孝”作为一个自成体系的孝道文化整体,早已深入人心。尽管尽孝内容和形式与当下行孝大有不同,但两者体现的孝道核心内容却是一脉相承的,并没有改变,因而不该随意割裂和对立。如果因为其中某些内容不合时宜就刻意回避,甚至减少块数,反而破坏了古代孝道文化的完整性,让人有突兀之感。

  而且,公益广告之本在于宣传“公益”,其本身也是个知识普及过程。用“故事”形式全面客观地图解二十四孝,不仅能让市民知道古人如何尽孝,也因尽孝以悲剧方式极端呈现,更能触碰人们内心的向善神经,教人领会“”的精髓。对道德范畴的提醒和倡导,显然有利于孝道意识的强化。可以说,“广而告之”是弘扬孝道,是以看促思,绝非撺掇市民去刻意模仿。

  对于“郭巨埋儿”,别说鲁迅反对,现代文明人都反对。但反对的绝不是尽孝,而是反对像“父母在不远游”一类的愚孝。如果说心里“瘆得慌”表明人们有分辨精华与糟粕的能力,那我们就该充分认识“埋儿奉母”中的“好人有好报”思想,而不是将“脏水与婴儿一起倒掉”。这在当下,依然有很强的现实引导意义。比如现实之中常常出现的诸如因贫致“老人自杀”等极端案例,我们无需“埋儿奉母”,但地下出“黄金”毕竟只是一种现世讽喻。到底该如何找到两全其美的办法?这是一个很现实的命题。

  记得鲁迅对《红楼梦》有个经典评价:易学家看到经,道学家看到淫。在笔者眼里,“二十四孝”广告牌上只写了四个大字:努力尽孝。但既然有人心里“瘆得慌”,那不妨做些补救。既然新版“二十四孝”标准早在2012年8月就发布了,那不妨再增加一块“二十四孝”广告牌,让人们在对比中懂得善待亲情,努力尽孝,做真实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