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调查:禁令加重罚,缘何难遏“车轮上的腐败”?
(新华调查)9个月就查出近5000起涉车违规:禁令加重罚,缘何难遏“车轮上的腐败”?
新华社北京11月18日电(记者甘泉、胡晨欢)18日,中纪委晒出今年以来各地查处违反八项规定情况“成绩单”:截至9月30日,各省区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共计14839起。值得注意的是,其中违反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有关规定的案件数量为4851件,占比接近1/3,居各类问题之首。
曝光、免职、开除……针对“车轮上的腐败”,今年以来各地纷纷执行“史上最严厉的公车问责”举措。然而公车违规问题依然最为突出,原因为何?如何才能真正为公车腐败“刮骨疗毒”?
“车轮上的腐败”居违反八项规定现象之首
中纪委网站公布数据显示,八项规定以来,各省区市查处的4800多起公车违规问题,共处理人数4186人。其中地厅级9人,县处级276人,乡科级3901人。与“楼堂馆所建设”“公款大吃大喝”等其它现象相比,公车违规占比最大。
记者梳理各地通报的公车违规案例发现,公车违规类型主要有三类:
一类是用公车接送小孩、参加婚礼、或探亲旅游等公车私用行为。如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周建林私用警车前往山西探亲;黄南藏族自治州森林公安局副局长哈卫东私用公车去西宁拜年被通报处分。黑龙江龙煤鹤岗分公司兴安煤矿负责人等8人在业务培训期间,乘坐公车并用“接待专用”牌遮挡车号,到兴凯湖景区旅游,分别被处以行政撤职或行政记过处分。
其次是公车超标。主要表现为,有的职能部门将下属事业或企业单位的超规格车“借调”过来使用现象普遍。如黑龙江省纪委通报,原哈尔滨市交通局交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栾景鹏(正处级)2010年11月开始违规借用哈尔滨市客运总站一台奥迪A6轿车。同月又以给支队班子成员配车名义让市交通局下属企业泰克斯公司(国企)购买一台本田雅阁轿车,两车一直由栾景鹏使用。哈尔滨市纪委给予栾景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调离原岗位。
第三类是公车违章,如遮挡车牌,甚至酒后驾车等。今年8月25日,南昌市林业局副局长徐建平就因酒后驾车肇事致4人死亡,被当地公安部门刑事拘留。现徐建平已被处以开除党籍、并免去南昌市林业局副局长职务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