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烟令”有令难行待破解

26.06.2019  15:34

    本报记者 陈 璋

        近年来,我国对于公共场所全面禁烟的呼声一直不绝于耳,越来越多的城市开始将其纳入法律范围。目前,北京、上海、广州、杭州等20多座城市都已出台控烟条例,明确处罚细则,取得了显著效果。

        事实上,早在2010年,南昌市就走在全国前列,尝试将控烟列入立法计划,但最终却以搁浅收尾。直至今日,仍然没有任何立法迹象。

        等了9年仍在搁浅的控烟条例

        南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慢性病科科长范义兵,在控烟道路上已经执著前行了16年,是一名不折不扣的控烟志愿者。9年前的那场《南昌市控制二手烟草烟雾危害条例(征求意见稿)》立法听证会,他作为条例的拟定者之一,至今印象颇深。

        “当时南昌市法制办邀请了包括律师、教师等在内的十几人进行听证,有的代表支持公共场所全面禁烟,有的认为要设置吸烟区,但总体而言,持赞成态度的居多。”范义兵说。

        然而,听证会结束后,大家并没有等来条例出台的消息。

        6月10日,南昌市司法局(法制办)立法处相关负责人回忆称,当时法制办已经把条例报给了南昌市人大,但人大最终没有将其列入立法计划。“之后几年,我们接到过卫生部门再次提出的立法申请,但人大始终没有列入计划。

        作为南昌市政协委员,范义兵也曾多次递交控烟提案,得到的答复基本都是“同意建议,但需要经过一系列程序”,最终不了了之。

        记者查询看到,2018年5月,南昌市法制办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0336号提案答复:范义兵委员,您提出的提案《关于修订控烟法规,提升城市文明的建议》收悉……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办没有异议。我办将在制定2019年立法计划中,将您的提案告知市卫计委……如确有必要,及时向市政府申报2019年立法计划,经市政府同意,报省、市人大批准后,我办将积极做好该法规的审查修改工作。

        是什么原因让人大一直未将控烟条例列入立法计划?南昌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有意见认为时机还不成熟,因为南昌市的经济水平不如沿海城市,市民的文明程度也不够。我们希望出台了法规就能做得到,否则人大的权威性就会受到质疑。

        该负责人表示,2010年的控烟条例经过了一审、二审,但“怎么罚”“谁去罚”这些关键问题难以确定。“你看南昌市这几年出台的电动车管理条例、禁燃条例,出台了就能做到,效果也非常明显。但在控烟方面,大家担心操作性不强,实施起来很困难,就不如不出台。

        禁烟规定未能与时俱进

        事实上,早在1995年,南昌市就出台了《南昌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暂行规定》,这也是我省最早的专门针对公共场所禁烟作出的规定。

        尽管没有涉及个人处罚,该规定也明确表述“未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内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标志,对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内的吸烟者不予劝阻,公共场所的所在单位由市或者县(区)卫生局给予警告,并可处以200元至500元罚款。

        然而,记者采访了解到,这样的罚款几乎没有实施过。不仅如此,南昌市卫健委政策法规宣传处相关负责人在谈到公共场所禁烟规定时,甚至没有提到《南昌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暂行规定》。

        而在2017年出台的《南昌市“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和2019年出台的《南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针对公共场所吸烟行为,再未有任何“处罚”字眼。

        “经常去香港的人会发现,只要一过关,就很难看到抽烟的人。一些平时烟瘾很重的人,在香港的公共场所也可以忍住。是他不想抽吗?是因为香港有着严格的处罚规定。”范义兵说,反观自己在南昌的公共场劝阻吸烟者,有些人却理直气壮地反问“关你什么事”。

        “两种不同的现象,就是法规完善与否的直接体现。”范义兵说。

        此外,范义兵还认为,《南昌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暂行规定》中的很多表述亟须修改,例如规定里面提到的录像厅,早就没有了。

        目前,全国已有20多座城市出台了控烟条例。2014年,《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出台,规定在禁止吸烟场所或者排队等候队伍中吸烟的,由市或者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50元罚款;拒不改正的,处200元罚款。2017年3月1日,修改后的《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正式实施,被称为史上最严“控烟令”……

        在南昌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授王卫明看来,实现公共场所禁烟,需要不断加强宣传,多曝光和批评,尤其是领导干部和公众人物,有很强的示范作用,但更重要的是曝光和处罚。“为什么我们乘高铁、地铁的时候很少看到吸烟者?因为大家都知道会受到惩罚,所以希望南昌能够早日出台控烟条例。”王卫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