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禁燃区内高污染燃料锅炉全部淘汰改造到位

21.12.2013  14:33

明年年底前完成新增禁燃区改造任务 

  昨日从相关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至12月20日,全市禁燃区内34台高污染燃料锅炉已全部淘汰改造到位。2014年年底前,我市将完成新增26平方公里禁燃区内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改造任务。

  为全面落实“南昌市蓝天行动计划”,改善我市城市环境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市工信委、市环保局、市质监局等部门联合对我市禁燃区内尚有的高污染燃料锅炉进行先期淘汰改造。在此过程中,我市研究制定了按照锅炉出力,每蒸吨补助5万元的财政资金补助政策,减轻企业经济负担。同时,严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关,对新上高污染燃料锅炉的项目一律不得审批和备案。

  我市划定了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区域,简称“禁燃区”,全市禁燃区内实有在用高污染燃料锅炉共计289台;2011年,为举办全国第七次城市运动会,我市进一步加大了环境整治力度,淘汰改造高污染燃料锅炉80余台;到2012年底,共淘汰改造高污染燃料锅炉255台。截至2013年12月20日,全市禁燃区内34台高污染燃料锅炉如期完成淘汰改造任务。其中,停用4台、拆除10台、煤改电3台、煤改天然气17台。企业共投入改造资金近3000万元,政府给予补助资金达到500多万元。经测算,34台锅炉出力共计130蒸吨,淘汰改造后,每年可少用原煤10.87万吨,减少二氧化硫5822.47吨、二氧化碳23005.68吨、烟尘排放52606.8吨,为我市减轻空气污染,改善环境质量作出了积极贡献。

  2013年9月,我市划定了新的禁燃区,禁燃区面积由原先的169平方公里扩大到195平方公里,范围扩大了26平方公里。据初步统计,新的禁燃区内有约60余台在用的高污染燃料锅炉。其中,青云谱区34台、青山湖区8台、经开区11台、高新区4台、红谷滩新区8台。2014年年底前,我市将全面完成新增26平方公里禁燃区内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改造任务。

  (记者 林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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