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离婚后给私生女办满月酒 法院判赔前妻2万

04.12.2014  17:12

晨报讯 这边刚跟妻子办完离婚,那边就忙着给与情人生的女儿操办满月酒。前妻钱某一怒之下向法院起诉前夫吴某。12月2日,江淮晨报、江淮网记者从合肥市高新区法院获悉,该院酌定吴某支付钱某2万元精神抚慰金。

钱某与吴某于2004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起初双方感情尚可,后因家庭琐事及性格差异,导致感情破裂。2014年初,两人协议离婚,双方就子女抚养、夫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及债权债务均作出约定。

可就在刚办完离婚手续的几天后,钱某从亲友处听到一个惊人的消息:吴某竟然给他和情人生的女儿办了满月酒。让钱某恍然大悟,原来离婚竟是如此缘由。

法院认为,夫妻间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本案中,吴某在与钱某的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未婚生育一女,其行为严重违背夫妻间的忠实义务,不仅违背法律规定,而且有悖于社会道德规范。虽然钱某并无直接证据证实吴先生与他人非法同居,但通过吴某为幼女在酒店操办酒席庆祝一事,可见吴某与他人交往已非一朝一夕。最终,法院酌定吴某支付钱女士精神抚慰金2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