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离婚遭遇丈夫亲戚上门讨债 婚内债常因举证难被判"连带"
23.08.2015 12:29
本文来源: 中国江西网
“之前没有听说借了他们家亲戚的钱,现在要上法院离婚了,他就掏出一大堆七大姑八大姨的借条,他们家那些亲戚还上门找我还钱,我现在都不知道怎么办,法院会认可这些欠条吗?”8月20日,南昌市民李女士说道。
谈到“婚内债”,不少法律人士都感慨。有些夫妻虚构债务想多分财产,有些夫妻却拿出离婚协议拒还所欠债务,而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处理,是离婚案件处理时的疑难问题,可谓“剪不断,理还乱”。那么,哪些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哪些又应由一方独自承担呢?
文/饶建忠 江南都市报记者叶伟
女子离婚遭遇丈夫亲戚上门讨债
“结婚六年,女儿一直是我一个人带,他长时间在外地做生意,除了每个月寄生活费回来,他对这个家没有任何贡献,所以我决定离婚。”李女士告诉记者,和丈夫谈过多次,希望他回南昌工作,但丈夫似乎无动于衷,久而久之,两人不断发生口角,之后联系越来越少。于是她在今年7月一纸诉状告上法院,要结束这场名存实亡的婚姻。
“起诉离婚时,他拿出一大堆七大姑八大姨的借条,说这些年在外做生意借了亲戚们的钱,要离婚可以,先把这些债算入夫妻共同债务。之后的一段时间,他们家的这些亲戚果真拿着借条,来找我要债。”李女士告诉记者,借条都有丈夫的签名。
“我怀疑这些借款都是虚构的,可我拿不出证据,这些借条到了法院,会被认可吗?”谈到伤心处,李女士多次落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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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8.2015 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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