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种子法明年起施行:转基因品种需信息公开
新京报讯 (记者王姝)昨天,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种子法修订案。修改后的法律加大对违法种子销售者、扰乱市场秩序者的执法力度和处罚力度,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在昨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新闻发布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副主任岳仲明解释说:本次种子法修改,完善了执法机制,种子违法行为查处过程中可以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针对坑农、害农典型案件,岳仲明表示,对判处有期徒刑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台了“行业禁入”规定。
本次种子法修改,还涉及转基因的条款。新闻发布会上,有记者就此提问: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跟踪、监管并及时公告有关转基因植物品种审定和推广的信息,这条规定该如何理解?
农业部种子管理局局长张延秋回应说:“关于转基因的管理,农业部一直的态度大家都知道,四句话即‘积极研究、慎重推广、依法依规、加强监管’。这次种子法修改第7条中进一步明确了对转基因品种要跟踪监管和信息公开的要求。我们在落实中,对生产经营未经批准转基因种子的违法行为坚决打击。对批准的作物种子,通过生产经营许可审批,品种审定、登记,标签、档案等的要求,建立可追溯制度,依法依规管理”。
中国有哪些作物批准了商业化种植
我国转基因作物已批准安全证书的有棉花、水稻、玉米和番木瓜,但只有棉花和番木瓜批准了商业化种植。
“接受难”关键在于很难搞清楚“转基因究竟可怕不可怕”
为什么人们难以接受转基因?毫无疑问,担心转基因食品是否安全是最主要的原因。按说,这本不该成为问题,如中国农业大学教授罗云波所说,“转基因食品入市前都要经过严格的毒性、致敏性、致畸等安全评价和审批程序。世界卫生组织以及联合国粮农组织认为:凡是通过安全评价上市的转基因食品,与传统食品一样安全,可以放心食用。一个不争的事实是,迄今为止,转基因食品商业化以来,没有发生过一起经过证实的食用安全问题。”
罗云波的这段描述,每一个字都站得住脚,但无论说多少次,对生物技术只是一知半解的绝大多数人来说,都不会有什么太大作用。相比之下,“基因”含义早已深入人心——生物遗传密码,是一种与生物本质非常相近的事物。所以,“转基因”、“基因修饰”这种字眼,往往给人一种害怕的感觉。比起“杂交”等其他生物技术,“转基因”给予人们的那种“非自然”的感觉,是最为强烈的,这是转基因在全世界都遭遇“接受难”问题的最重要原因。
事实上,目前关于转基因食品的安全保证也的确难以消除人们的疑虑。世卫、粮农组织保证的,是“通过安全评价并批准上市”转基因产品,没有人知道会不会有来路不明的转基因食品出现。科学家普遍承认尚未确认转基因食品对人体的长期影响,但支持其上架的理由是,即便不明确长期影响,但传统食品的长期影响同样也是未知的——用这个道理说服民众显然是很困难的,毕竟,传统食品的潜在坏处还可以想象,而转基因带来的,人们总在害怕是不是“变异”之类的东西。FDA“转基因食品实质等同于一般食品”的观点,同样也不易理解,人们很难搞明白原因是什么。(资料来源:科普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