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啦!江西警方揭12种非法集资手段

14.05.2015  21:07

人民网南昌5月14日电 (肖成)非法集资犯罪涉及内容广,涉及人员众多,涉案金额巨大,严重破坏社会金融秩序和影响社会稳定。本网14日从江西省公安厅获悉,今年3月1日至4月1日,全省公安机关派出2244人次,对全省105个县(市、区)8000余个企业进行了为期30天的非法集资风险隐患排查,共排风险隐患共75起,涉案金额达806320万元,涉及人数9555余人。

当日,江西警方同时揭露了12种主要非法集资手段:

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以转让林权并共为管护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以代种植(养殖)、租种植(养殖)、联合种植(养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不具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不具有发行股票、债券的真实内容,以虚假转让股权、发售虚构债券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不具有募集基金的真实内容,以假借境外基金、发售虚构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不具有销售保险的真实内容,以假冒保险公司、伪造保险单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以投资入股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以委托理财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利用民间“”、“”等组织非法吸收资金的;

假借P2P网络借贷名义进行非法集资;

其他非法吸收资金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