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停售14种食品“瑞丰”馒头菌落数超标33倍
原题:京食药监局:14种食品停售 “瑞丰”馒头菌落数超标33倍
新华食品北京12月10日电 12月10日,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14种不合格食品下架停售,其中,由北京建海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4种“瑞丰”牌馒头样品均被检出菌落总数超标,最高超标达33倍。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次通报的6种不合格食品中,有4种 “瑞丰”牌馒头样品被检出菌落总数大幅超标,分别是:刀切馒头、风味小馒头、风味馒头(热加工产品)、精制馒头(热加工产品),实测菌落总数超标最少约为10倍,最高为33倍。以上馒头样品均为北京建海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
此前,“瑞丰”食品曾多次登上“黑名单”。据公开资料显示,2011年6月,北京市质监局公布的19种不合格食品中,北京建海春食品有限公司4月15日生产的“瑞年”350克袋装荞麦馒头,菌落总数达到标准值的450多倍;2013年1月,北京市质监局在对本市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抽查中发现,“瑞年”枣饼(450克/袋),菌落总数实测值是标准值的11倍多。
据了解,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菌落总数超标可能由于原料、包材或生产加工过程受微生物污染,生产加工过程中手工操作较多,人员、设备和环境的清洗消毒不到位,有灭菌工艺的产品灭菌不彻底或在储运过程中未能持续保持储运条件等原因造成。
名列本次不合格食品名单的还包括:规格为56%vol 500毫升的“京乐”牌二锅头酒氰化物超标近一倍,标注生产企业为北京市京乐坊酒业有限责任公司;规格为500克/袋的“美之华”牌花椒粉铅含量超标近30倍,标注生产企业为由美味宝(北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美之华食品配料分公司。
此外,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还发现,“方翅”牌果丹皮等8种食品样品不合格,一并在流通领域采取停止销售措施,名单予以公示。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时提醒消费者,凡已购买上述不合格批次食品的消费者可凭购物小票和外包装向销售单位要求退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