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科技厅办公室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工作经验宣传的通知
赣科办字〔2013〕5号
厅机关各处室,各市、县、区科技局,各科技园区及有关单位: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八项规定”中关于“改进新闻报道”的规定,按照我厅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出的加强宣传工作新要求,作为省科技厅宣传我省各项科技工作动态、经验及成效等的《江西科技》杂志将作相应的改进,更加注重反映全省基层科技和企业及各级管理部门开展科技创新工作的主要经验、做法,展示创新成果、创新产品以及有参考价值的创新性思路、战略研究、政策解读等。现面向各处室,各市、县、区科技局,各园区及各单位征集相关稿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稿件范围
1.市、县科技创新方面。各市、县、区科技局在科技创新管理方面好的做法和经验等。
2.协同创新方面。报道刊登各单位、企业在协同创新方面的一些经验做法和成功案例;探讨协同创新平台建设、基地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的相关文章。
3.科技入园方面。报道刊登我省各相关单位、园区在推进科技入园工作的政策措施、园区特色和经验推广交流的文章等。
4.科技成果转化方面。主要刊登一些在科技成果转化方式方法方面具有探讨性和理论性的文章,以及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中取得的成绩、重大成果展示等。
5.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方面。主要包含我省关于十大战略新兴产业的政策法规介绍,各设区市科技部门对本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规划、措施及取得的成效;各企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品展示、成功案例等。
6.企业自主创新方面。各企业在自主创新方面的思路、经验和做法、取得的成效以及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等。
7.人才建设方面。突出报道全省优秀的科技团队、优秀科技人物;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的研发团队和领军人物等。
8.以上各方面存在的问题分析及对策研究。
二、 有关要求
请厅各处室,各市、县、区科技局,各园区及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稿件的组织和收集工作,并加强对稿件内容真实性客观性、文字和有关数据准确性及保密性进行审查,严防泄密事件发生。
联 系 人:贺 菲 谢丹丹
联系电话:0791-86266128 86253265
投稿邮箱:[email protected]
江西省科技厅办公室
2013年11月14日